1. 拔萝卜
学生时代,看过也参与过不少由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艺演出。印象中最深的,是读小学四年级时学校组织的庆祝“六一儿童节”那次。
学校让每个班级出一个节目。我们的班主任是我们年级的数学老师。她上报给学校的节目是拔萝卜。这个节目需要五个人分别扮演爷爷、奶奶、小花(女孩)、小狗和小猫五个“演员”。当时正值连续几年的全国性自然灾害期间,天灾加上人祸,农村普遍缺粮。我们家也是有半年多没见过米、面了。那几年饿死的人中,大部分是老人和小孩。没饿死的也是个个面黄肌瘦,走路都没精打采的。老师让班上的同学们报名,大家都是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没一个人举手。过了好一会,老师微笑着对我们说:“参加演出的同学是有报酬的。”于是同学们个个都竖起了耳朵,想知道有什么报酬。一支铅笔?一块橡皮?抑或一个本子?很显然这些并不能打动这些饥饿的孩子们。因为参加演出要在放学后进行排练,而这个时间他们可以用来挖野荸荠、挖棉枣(又叫老wa坨。生吃苦涩,炖烂了吃微带甜味。)老师见还是没人举手,就说:“既然没有人举手,我就只好点名了啰。点到名的同学留下,没点到名的同学除打扫卫生的外,其余的放学。”
我在心中默念:千万别点到我哦!可是怕什么偏来什么。当老师喊出我的名字时,我如一滩泥瘫在了座位上。排练时,我们问老师有什么报酬?老师说这个暂时保密。演好了才有,演不好什么都没有。“啊?”我们五个同学不约而同地尖叫了起来......
老师用红纸糊在竹篮上,又用绿纸剪成萝卜叶子衬上竹篾扎在篮子的提携上。真是巧夺天工!看着眼前青翠的绿叶和晶莹剔透的萝卜,我恨不得扑上去咬它一口......只可惜它不是真的。
演出很成功。学校奖了我们每人一只铅笔和一块橡皮。意外的是,演出结束后,老师把我们叫到教室,给了我们五个人每人一个馒头。回家的路上,我问别的班参加过演出的同学有没有馒头,他们都说没有。这时我才感觉到,这五个馒头一定是老师用她自己的早餐票买的。之后的一个星期里,老师的早餐就只有一小碗稀饭了.....
我把这个珍贵的馒头带回家给了母亲。母亲听了它的来历,叮嘱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就对不起这么好的老师了。然后,母亲把馒头掰成两半,分别给了我和哥哥。我和哥哥又把各自的半边馒头掰成两半,拿出一半给了母亲......
这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馒头。虽然糙口(掺了很多麦麸),但我一直都念念不忘......
那时的初小在生产大队的民办小学上。高小在罗田小学上,罗田小学的老师基本上都是国家公派的。我记得名字的老师有李映雪老师、李品三老师、林森林老师,还有一个教高年级的算术的老师是地主出身,只记得他姓陈,经常挨批斗。现在的罗田小学和民办小学一样,已成一片废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