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版友:野有蔓草蓁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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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摘录:
习惯了写玉米小说,习惯了写庄稼地。打开自己的文章,到处是庄稼和饥饿,浓厚的绿色铺天盖地,以及各种的被饥饿折磨的脱形的脸,故事便沉重起来。稍微闭上眼睛,复又睁开,眼波流转,电脑边出现了一抹跳跃的黑色,原来是我前天去古玩市场淘换的砚台趴在这儿,跟它一起的,还有几只狼毫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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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不是英雄,也不是大商人,不是资本家,更不是大地主。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为了谋生而奔波的小买卖人。但是祖父自己却为他的一生感到自豪。生逢乱世,祖父唯一学会的是谋生和逃跑,他总是在谋生的路上一次次逃脱危险,他总是骄傲地说:“我又逃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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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拿眼斜着偷偷瞄了炕桌底下一眼,便开始往炕上挪,两手开始解自己大红的棉袄扣子,她腻腻歪歪的说:“我说大哥呀,你整天在外边做买卖,你就不想家里的婆娘?来吧大哥,妹妹我帮你去去火……”
祖父往炕下面推她:“你还是歇歇去吧,我今日是真累,咱改天哈……那个……改天……等我休息两天,休息两天。”
女人腻着不下炕,她扭着身子:“大哥,大哥……”
她被祖父推下了炕,衣服已经解开,她敞着怀站在炕前,里面露出个大红肚兜,在昏暗的油灯光下显得特别迷人。她直接把棉袄脱了,只穿个红肚兜,她像条蛇一样扭着身子软软的叫:“大哥……”
复又往炕上爬,眼睛却瞅着炕桌底下,她被炕桌底下那一大堆银元给吸引住了,眼珠子瞪的像铜铃,恨不得现在就抓起来装在自己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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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把银元放进缸里,盖好盖,便偷偷溜回他住的房间。从老伴娘住的房间路过,祖父无意中透过门缝看到老板娘的房间里有好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还有几把闪着寒光的斧头,老板也在里面。祖父心里一惊。
祖父没有回到房间,他四下里踅摸,看院子里有一大堆竖在墙根下的木柴,祖父拱进那堆木柴:还好,里面有个空,挺宽敞的,赶得上一间小屋了,嘿嘿,今晚就在这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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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三爷爷的通红的鼻尖冒出了细汗,旧毡帽往脑袋上托了托,露出了满头的白发,三爷爷那一身年代久远却每到冬天就穿在身上的旧棉袄旧棉裤照例臃肿的裹在身上,大肥棉裤腰扎到胸口,黑棉袄在外边用麻绳缠着。从我记事,只要是冬天,三爷爷就是那一身装扮,直到他老去。
他先祖父一步走了,没有年纪的走掉了,把祖父孤零零的仍在世上,再没有人来听祖父说书,祖父从那闭了嘴。我想祖父还是想念他那个兄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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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蓁蓁短篇小说的代表,还需要写推荐吗,我觉得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