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黎族反映人类起源的神话是多方面的,特别是他们以动物为始祖的神话传说,例如《天狗》、《黎母山的传说》、《约加西拉》等,在这些故事里,往往用虔诚尊敬的口吻对有关动物进行神话的描绘。据刘谊的《平黎记》记载的《黎母山传说》云“故老相传雷摄一蛇卵,在此山中,生一婴,号为黎母,食山果为粮,巢林木为居。岁久,交趾蛮过海采果,与之结婚,子孙众多,方开山种粮。”《图经》里也有同样的记载“雷破蛇卵,中有一女,居此诞生黎族,因名黎母。”
《约加西拉》说的是小鸟约加西拉口含谷类养失去父母而单独生存的婴儿,这个婴就是黎族祖先的一个女儿,后来黎族妇女就按照鸟翅膀的图腾花纹纹身,以表示纪念。此外,清代张庆长的《黎岐纪闻》中,还有“有女航海而来,人山中,与狗为配,生长子孙,后日狗尾王,遂为黎祖”这样的记载。
另外,还有《蛇女婿》、《三妹与南蛇》、《鳌鱼献妻子》、《鹿回头》等传说故事,虽然其意旨不在族源的问题上,但是它们都反映了人与“蛇”、“鱼”、“鹿”等动物相配获得了美好的生活。总之,在黎族的神话传说故事中,蛇、狗、鸟、鱼等动物所占有的地位是很重要的。它们常常被当作真、善、美的正面形象来歌颂。从这些神话传说中,我们看到黎族的始祖是由蛇卵生的、与动物交配演变成的。这些千奇百怪、荒诞的创世神话,也如闻一多在《伏羲考》闻一多全集》第一卷第页一文里指出的是“荒古时代的图腾主义的遗迹。”
随着原始群的被淘汰,血缘家族公社从产生到兴盛,后母系氏族社会勃然崛起,婚姻形态就从血缘婚过渡到普那路对偶婚。于是同胞婚配的神话就应运而生,后来逐步融合和取代了早期的图腾神话,渗透、搀合,派生出“洪水造人故事”即同胞兄妹配偶繁衍后代。黎族的许多神话传说故事就直接反映这一问题。如《洪水的故事》、《葫芦瓜”、《姐弟俩》、《螃蟹精》、《三月三的传说》等黎族的这些“造人”故事,情节上与许多兄弟民族的有相同点,故事几乎都围绕着一个中心,即正当人类濒临灭绝之际,他们顺从“天意”,兄妹相配,繁殖人类。故事的内容尽管流传不一,但是主题和基本情节是不变的,它们不仅说明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有过“盘古开天辟地”的时期,而且在人类发展史上也有过群婚制的阶段,而这些传说故事的本身正好是黎族脱离群婚制进人人类文明时期而逐渐形成的非血缘婚配观念的产物。从《螃蟹精》和《南瓜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一方面传说故事反映出近亲血缘通婚是一种为“天”所不容的恶行。故事叙述了老先和荷发两兄妹同睡在一间房屋,日子长,南风把老先的阳气吹进了睡在上层格床的荷发的身体内,没有多长时间,荷发怀了孕,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天神知道后以为是兄妹通奸,就派出乌鸦向天帝报告,天帝听了很生气,立即派雷公下凡来查看。雷公大怒,说他们乱了天规,要用雷电劈死他们。这时幸好有一神出来说情,说海南岛大地没有人烟,要靠老先和荷发做人种,雷公才饶了他们。但雷公为了禁止后人再出现兄妹通婚,就用雷电劈开石头、劈倒大树,警告人们说‘人间兄妹若再有通婚之事,就用雷电惩处夕。从此,兄妹分房睡觉,夜间兄长不得进人妹妹房间…‘二”另一方面为着人类延殖永存,又没有别的好办法,只好通过“天意”来解决这种貌似不能解决的尖锐矛盾。于是,在“天帝”、“雷公”的准许下,兄妹“合法”地结合,为繁衍人类立下了第一大功。可是这种结合却导致了一系列的奇怪现象。《螃蟹精》中的兄妹结合后,十个月妹妹就生下一个怪物,“没有手脚,也没有眼鼻,只是圆圆的一个肉团”。《南瓜的故事》里兄妹结合,“荷发怀孕三年才分娩,生下一团肉包。”这些肉包、肉团,剁成碎片,散播开去,就成了人类的后代。抛上山的肉团成了黎族,顺着河水流下山的肉团就变成了汉人。这种荒诞而又合理的故事情节,不仅使我们看到了黎族先民对近血缘通婚会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种朦胧的认识,而且也是他们对人类发展的一种原始而又天真的探索,这与汉族的伏羲女蜗为兄妹又为夫妻,生育后代的神话传说基本上是一致的。应该看到,这种从洪水的传说到同胞兄妹婚配繁衍人类的升华,是黎族原始先民思维和想象能力的一次飞跃。
三、赋予神话以新主题—扑朔迷离的神话介人与主宰
经过洪水浩劫后,在繁衍人类和使人类生存下去的问题上,神的作用表现得尤其突出。在神话传说中,出现了大力神、雷公、伟代黎族传说中的创造万物的全能者等典型。雷公不仅指点兄妹结为夫妻,而且为他们排忧解难,天上的伟代造动物,他为动物配好雄雌,使他们延续后代,成为今天的动物世界。大力神是天帝派下来的,他主宰了天地,“远古时候,天地相距只有几丈远。天上有七个太阳和七个月亮,把大地烧得热烫,象个大热锅。”是他使出全部本领,“把夭空拱高一万丈”是他射掉了六个太阳和六个月亮,留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给万物是他造山垒岭,用头发变成森林是它造鱼虾水族生息的江河湖泊,不辞劳苦地为万物的生息繁殖劳作……。这些神明都有超自然人间的力量,无所不至地干预和影响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神高踞于天匕而人与神之间,又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而有趣的是,从洪水神话里,我们看到人对动物是那样的依赖,可是,这种依赖感却又全部复造到“神”上。如果说,黎族的原始先民早年对动物的依赖是出于对自然灾害的恐惧和对图腾的信仰,而现在对神的膜拜,应该理解为是一种虔诚的、不可名状的渴望和祈求。从这些神的介入和主宰,我们可以断定,这些神就是黎族原始宗教的雏形。特别是黎族大力神,可以说是创造万物的力的象征。这些神的主宰,使我们看到,围绕着洪水、归人这个主轴,天上地下,人神纵横交错,它融汇了天地万物,使人们从中看到黎族先民那天真烂漫的幻想。由于神的介人和主宰,神话便更加扑朔迷离,富于魅力。
此外,由于神的介人和主宰,后来黎族一直都把繁衍后代的同胞始祖神圣化,使他们成为维系社会组织的纽带,成为支配黎族人民日常生活和凝聚氏族、部落的力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原始时代“每个氏族都是起源于一个神”见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大力神成为了黎族世代崇拜的神祖,传说那巍然屹立在太平山腰的巨石是他的身躯,那撑起炎荒半壁天的五指山就是黎族祖先的英雄—大力神的巨手这是完全符合“传说之所道,或为神性之人,或为古英雄,其奇才异能神勇为凡人所不及,而由于天授,或有天相者”的哲理的。从这些神话传说中,也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到黎族的原始先民,他们是怎样在“虚幻、怪诞的神话中,经历了自己的史前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六页,人民出版社年版。由于黎族有着一段相当长的“合亩制”原始社会阶段,那严禁血亲互婚为宗旨的神话,一直在民间流传着,而且发挥其维护社会规范作用。一直到商品经济冲击着黎族社会的今天,这种否定血缘婚的古老意识仍然在传承和发扬。
总之,黎族神话传说中的人文特点是突出的,这些丰富多采的资料,应该是我国原始神话遗产中珍贵财富的一部分,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加深黎族研究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