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启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来源:天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添加时间:2011年01月05日 17:20:05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天水市从2010年12月24日起启动了“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大力推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全市1325个检疫报检点都规范和全面的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出栏报检动物的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经检疫合格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要保证不出问题。
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对全市定点屠宰场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凡未经检疫、无有效检疫证明、无免疫标识、证物不相符、临床检查不健康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定点屠宰场屠宰,积极推行进场生猪待宰制度,严格实行同步检疫,依法监督处理不合格动物产品,做好各种记录,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是对外地运入的动物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和调入动物报告制度,调出动物必须由省、市备案的动物检疫员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出证防止动物疫情的传播流行。公路检查站进一步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切实发挥把关作用。
四是集中动物卫生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肉品市场、超市、肉制品加工厂、冷库以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有针对性的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做好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
五是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织所辖7县(区)在养殖和经营环节抽取猪尿样品10份、猪肉样品15份、牛奶样品10份,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三聚氰胺、瘦肉精及其他禁用物的检测,切实有效的掌握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六是向社会公布值班和举报电话,加强节日值班和宣传,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并积极办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八个严禁”,规范执法行为,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全市人民“两节”期间动物产品食用安全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