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定安人,女,今年29岁,现在定安某事业单位工作。
在去年的九月中旬“结婚”了。和他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算是闪婚。结婚的时候虽然摆了酒,但由于某些原因还没登记。
在和他认识之前,我和单位的一同事,我们喜欢着对方,但同事当时有女朋友,他和女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也已经交往了几年,他女朋友在某一线,一年中会过来一次,两人平时分隔两地,他有跟我提过和他女朋友不现实。当他女朋友决定要过来海南和他在一起他选择了女朋友,我和他也不了了之。七月底,他和女朋友分手了。
九月二十三号,他和“前夫”说要和我在一起,开始同事先跟我提的时候我并没有答应他,也劝他我已经结婚了,他可以选择其她人,但他说她们不合适。在他和“前夫”表明态度后还过来我们家找我们,当时他的状态(过程就不详细描述……)让我心软了,也许心底里还是有他,结果自己很不理智的不顾身边所有人的劝阻,为了他放弃了婚姻。
然而,有些人、有的感情是经不住考验的。在社会的舆论和他家人的反对下,他选择了和我分手。与他当时对我信誓旦旦的承诺不过短短的几个月。
终于看清了谁是真的对我好,但已经太迟了。我伤害了别人,也为了所谓的“真爱”付出沉重的代价。想起“前夫”对我的好,以及他种种的好,只是当时被一些甜言蜜语、被一下假象迷了心智,当局者迷,如今一切已无法挽回。他,值得幸福。
这种戏剧化的情节发生在我的身上,也是自己为所犯下的错买单。
经过了这件事,我才真正懂得幸福就是珍惜身边的人,简简单单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只是,我还有获得幸福的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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