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他们公寓里找了一份类似物业管理员的兼职。受经济低潮的影响,楼里前段时间有几套房都没租出去。老板为了能把房子租出去开始降低对租客的要求,不在调查租客的工作单位或不良信用记录等。由此而来,楼里就住进了些无业游民或行为不轨人士。有一位女士常跟朋友抱怨说她家老有大麻的味道,害得女儿常生病,朋友进去也闻到了貌似很重的雪茄味,可在这里法律没有规定要把吸大麻的抓起来呀,朋友只能歉这位女士另找房子,可这位女士坚定地说,我没有错为什么我要搬走。朋友只好任由她了。老板最关心的是每月是否收到租金,可楼里有一户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有交租金了,去敲门那人爱理不理,拿钥匙开发现他已经上了反锁。这事也不好报警,警察来了为毕能赶得了他走,而且法律规定,如果租客身无分文,房主是不能强迫敢人走的。政府保护穷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