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倒地时,如果驾驶员正确佩戴头盔可缓解外力对头颅瞬间产生的撞击力,起到对人体的一个保护作用。为陵水交警整治骑行不佩戴头盔的行为点个赞!但也有些牢骚想借楼主帖子发表一下:
1.摩托车电动车有专门的头盔,整治行动中也应检查头上戴的是建筑工地上用于施工的安全帽?或是自行车专用的头盔?或是头盔只有上半部分?或是戴头盔不系绳扣?等等,这些行为在发生事故时能否起到保护作用也应一并予以纠正。
2.发生交通事故时,除了头部的撞击能要他的命外,身体其他部位的损伤也可以致人于死地。因此,在一些人流车流量较大、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指挥交通次序、疏导人流车流远比要求头上戴个东西作用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