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房集团原董事长,现担任汇力基金董事长、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副会长孟晓苏在谈到住房公摊面积这个话题的时候有这样的表述:
“这个最早是从当年我们中房开始的,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让老百姓按照建筑面积买房,它显得数多,面积大,容易让百姓产生满足感,幸福感,所以我们就一直沿用了下来,建筑面积差了多少,差了30%左右,公摊面积就是这么来的……”。
没深入这个话题之前,先做一个解释。我的一些朋友最近在微信上和我交流,问我最近为何和专家们“怼”上了,他们觉得“专家”都属于来头不小的人物,不去招惹为好。我回复他们的基本意思是,我坚信中国有大批有良知和责任的专家,他们为了这个国家和人民倾尽热血和豪情,值得我去仰望去尊重。但是,也有一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摇着鹅毛扇,鼓噪着三寸不烂之舌胡说八道,信口雌黄,也被奉为专家的货色。我的观点很明确,对不说人话的那些专家们,坚决说不。
现在回归住房公摊面积这个话题。
看了孟晓苏先生的一席话,我果然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原来中房是住房公摊面积的“始作俑者”。孟晓苏先生大大方方的承认了,很痛快。
我认真学习了一下目前关于住房公摊面积的基本知识,大致如下: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制度在中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具体来说: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以上是个关于住房公摊面积的解读,基本能让人看清楚这是什么了。
我们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公摊住房面积的国家,这个需要说清楚。不是世界第一,是世界唯一。
看了孟晓苏先生对住房公摊面积的由来的解释,我觉得能把一件看起来充满着掠夺和盘剥的事情说的这么清新脱俗,这确实是人才。请注意孟先生的核心词:
面积多,面积大,满足感,幸福感。
这个有点街头棉花糖艺人的感觉了,能把不大的原糖给你搅和膨化成雪白的一大团,然后孩子们欢天喜地的举着棉花糖,舔着走了。然后卖棉花糖的艺人笑眯眯的收了钱,等着下一个。
至少,我觉得应当感谢这个孟晓苏先生,因为他“实话实说”了,也算说清楚了公摊的来头,说清楚了公摊了多少。
住房,我相信是无数中国人感到最焦虑,最无奈,也最需要面对的话题。无数的房奴们,肩头被沉重的房贷压的透不过气,只能挣扎着努力。
只是你没法想到和理解,你咬牙切齿,动用了一切血本买的住房,居然有30%被公摊去了,而这种公摊居然是合法的。账不用摊开算,会点基本知识都知道,那些被公摊的东西到底有多少属于消费者的。
孟晓苏先生说的很清楚,你看看,你住的大楼,里面的一切都有你的份儿,无论是内墙还是外墙,无论是电梯井还是大堂,你难道没有做主人的喜悦和幸福感吗?
有一点需要和孟晓苏先生商榷一下,你哪根筋搭错了,把百姓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归结到了个公摊面积上?举例说,我买了一百平米的房子,实际到手的面积只有七十平米,然后我们还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然后满世界指着房子告诉亲朋好友:看见没,那大堂,那电梯井,那楼道,那外墙面积一半的投影都是我的,我幸福啊。
满足吗?幸福吗?孟先生晓苏?
哪里来的满足感,幸福感?只有把公摊面积取消了,或许才是百姓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