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司在打什么主意呢?你如果应聘了编剧,并且在那里开始创作,那么你这三个月里写出来的所有东西即便是回家后写的发在网上在法律上都属于职务内创作,编剧属于创作工作,不像流水线,是不受时间早晚限制的。大家都知道试用期工资是很低的,打比方给你3000一个月,三个月后把你辞退,那么等于花了一万不到但是这三个月里你所有的创意和创作的东西等于都归了这个公司所有。一个好的剧本可能会卖到几十万甚至于上百万,结果不到一万就抢走了,这种情况就算将来打官司也没用,因为你是拿工资的,等于你接受了这个交易。而在你试用期的期间,影视公司会用各种方式来刁难你,比如这个创意不好,那个写的不行,尽可能会去让你多创作多骗你的创意。试用期嘛,特别是对于想入行的人来说,能够录用怎么说也算是个正式编剧了,自然会尽可能努力表现好一些,但是你的表现再好,也是不可能让你成为编剧的。这种垃圾公司大家怎么去留意呢?每次开会谈故事或者谈剧本都会有人录音或者录像,美其名曰保护创意,其实是用这种方式做时间证据。所以前面我有强调过,通过邮件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你之前辛苦写了哪怕一百个故事,在开会的时候把这些创意给拿出来了又没有提前进行保护,你完了,他们一录音就都被抢走了。这种就是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