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声称70年大产权的商品房
购买后换证时成了“居民自建房”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拥有84.3公里的海岸线,乐东县九所镇距离著名的“天涯海角”景区只有35公里。从2014年起,这里多家“房地产企业”陆续开始做广告、发传单,吸引人们前来购房,声称“70年大产权,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证都有,交钱就有房本”。

当地销售房屋的广告。 本文图片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微信公众号
吉林长春的赵先生被广告吸引,于2015年在这里购买了一套单间,也顺利拿到了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没想到2017年后改成不动产证之后,他们的房屋性质变成了“居民自建房”。
赵先生:我在房地产经营商手中买的,是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2017年初发现不能换取(证书)大家才开始维权,他们说这房屋是以自建房的形式报建的。要是自建房的话,当时也不能买。
重庆的陈女士也是在2015年看到广告在乐东买了房,没想到在换不动产证时遇到了问题。“(当时)满街都是广告,70年大产权、拎包入住,到处都是开车去看房。我们也向政府咨询过,对方说没问题,是70年大产权、国有出让土地,你们放心购买。”

当地居民拍摄的“居民自建房”与开发商的商品房并无两样。
陈女士此前在乐东县房管局咨询相关问题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产权绝对合法。“房产证都有了就绝对可以过户,不要纠缠大产权合不合法,不存在这个问题,什么时候能办不动产证到名下就完了。”

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
虽然房管局承诺“绝对合法,可以放心购买”,但在2017年换发不动产证的时候,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告诉消费者,经过协调可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但是要写上备注“居民自建房”。
对此,消费者并不认可,明明是商品房,怎么变成了居民自建房?当初卖房时乐东县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