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文昌老乡小黄在他的朋友圈连续发了他被所谓“权势人家”恐吓威胁的多张图片与视频,也引发了朋友们的热议。
放在整个社会来说,事情不大,但是摊到当事人头上,就是大事。
小黄跟我说了一下,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小黄在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上有一栋私人住宅,前些天忽然有人来挨着他的房子进行施工,把他吓到了。因为他事先没有看到工程公示、不知人家要做什么,更因为这种没有防护的施工极有可能会损坏他家房子的地基。后来知道这是高某在盖住宅楼。于是他就提出了质疑和要求。他的质疑是他之前没有看到公示,而他的要求是高某在施工时要做好防护,避免破坏他的地基。
结果呢,在一来二去中竟然达不成一致,于是派出所出面调解。可就是这样的调解,小黄遭到了高某那边亲戚朋友的恐吓威胁。他们威胁小黄说如果阻碍施工将放水泡他们家地基,甚至还威胁说要找人打他、砸他们家的车等等。而让小黄心神不宁的是,这一家人好像来头很大,开着大奔在派出所门口对他破口大骂,听说这家人就有公务背景的……
(△ 高某一方的女人开着大奔在文昌城南派出所骂小黄)
小黄他打过12345热线。系统里记录了他的投诉内容:关于为什么和解不见当事人的问题(2022.9.20),截屏如下:

以上内容可能读起来有些费劲,但是简单来说就是本来派出所调解的当事人双方是小黄和高某,结果呢高某没出现,来的是“其他有来头的母女俩”,随后还遭到恐吓以及一些奇葩的操作。以上投诉至今尚未得到官方答复。
这事我不在现场,对于他们言语上的“交锋”我无从判断。只是感觉到小黄被对方浓重的戾气所包围。
从法律上说,这事是一起相邻权纠纷引起的。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总的关于“相邻权”的法理原则。同时该法第292条规定了:“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所以说,高某盖楼,由于与小黄家相邻,所以小黄也确实应该配合。
但是,该法第295条同时也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也就是说,高某盖楼,理应不得危及小黄家的安全。更不要说言语上的威胁与恐吓了。
可能我们普遍都有感觉,当今社会上的“戾气”,为什么越来越重?要说大一点,就是环境的公平性有缺失。这也导致小黄第一时间就怀疑高某申请盖房的手续有问题。
要往小一点说,就是大家心中的焦虑感都很盛。比如威胁小黄的那对母女急于用自己的“身份”来压制、恐吓小黄,可能就是焦急于达成自己的目的。
根据公示,高某要盖的楼很小,总用地面积是31.89平方米,2层,总建筑面积是
总建筑面积是59.21平方米。
(△高某住宅的效果图)
这种在夹缝中的楼房,不仅体现了寸土寸金的焦虑感,同时也如同当今之戾气来源的另外一种注脚。
而对于小黄来说,他内心深处的感觉是“人善被人欺”,他拨打12345热线也好、发朋友圈、发视频、安装摄像头也好,都是急于要保护自己。小黄他已经处于焦虑之中,倘若积累下去、倘若事情得不到好的解决,戾气也会产生。
另外,我觉得那些以自称“权势人家”、恐吓他人的人,得管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