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第四次投诉血液科A护士:
海南省卫健委:
这是第四次投诉琼海市人民医院血液科A护士(为方便区分暂称)。9月28日第一次投诉,答复就严重歪曲事实,如“护士让返回来扫行程码和地点码,当时诉求人不同意,后面反复叫其几次后出来扫码”,明明医生看到的健康码24小时却为48小时。10月11日第二次投诉,竟然套用10月4日对别的科室护士(称B护士)投诉的答复,张冠李戴!而对B护士投诉答复,也极荒谬!10月16日第三次投诉,竟然与18日第二次对B护士投诉答复一模一样,再次张冠李戴,说“要求护士李某及护士长丁某到办公室调查”,李护士“对疫情防控政策不知晓和态度生硬”,“写了检讨书”。不同科室,不同事情,不同护士,不同时间投诉,凭什么套用同一个答复?如果A护士姓李,B护士姓什么?丁护士长是血液科,别的科她也管?三次投诉A护士和两次投诉B护士,一直强调查看现场监控,答复从未提及,为什么?
事情起因:
2020年9月20日,得知亲人患重病留医琼海市人民医院并即将转院,急忙从海口赶回琼海,中午两点到琼海市人民医院10楼血液科探望,因为要接替病人妻子当陪护,便很快离开先回家。下午三点半重返医院进入血液科大厅隔离门开始往病房走时,被一名未坐在门口椅子上的A护士吆喝扫健康码,当即转身扫码,显示绿码24小时。在其低头看我手机时,问她“你的声音那么大干嘛?”她的脸一下子僵住,在我转身要走时她又突然叫住扫地址码,她看到显示海口便立即驱赶我走,说“你是从海口回来的,要三天两检,你出去!”然后用手从背后推我,并指责说:“你刚从海口回来为何不好好在家里呆着,到处乱跑?”“你要三天做两次核酸才准进医院,赶快出去!”我出门口后要求提供“三天两检”的依据,其答应但没有提供,而是去忙其他,追问,她说已经跟护士长讲了,但始终没见到护士长。
上10楼前,已在一楼电梯口保安岗扫码绿码24小时。中午一点半在琼海汽车站做核酸,采样时间13时34分,检测时间21日02点02分。9月19日在海口做核酸,10点01分采样,20点41分检测。
本人当时感知,“三天两检”已经终止,但A护士辩解就是这样。在等待护士长时,为了获取时间和地点证据,随手拍一张相片,未想引起另一番事故。被拍者(另一科室的B护士)极其恼怒,要求删除照片,态度十分蛮横粗暴。本人用平和态度和平静语气问其删除理由,其不说原因,见不删便勃然大怒跳将起来,发飙谩骂、吼叫、拍桌子、甩病历,以及用手指不停指戳本人脸面挑衅,甚至要上前抢夺手机,期间用手抖抖嗖嗖在桌面上翻电话薄扬言打电话叫保安收拾本人。这当儿,两男女医生闻讯赶来询问情况,其还气汹汹的从护士站里冲出来,越过隔离铁门窜到我和这两位医生面前继续张牙舞爪,毫无一个三甲医院护士应有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修养。两医生多次阻拦无效,直到本人在医生劝说下删除照片才停止动作,但依然要上前抓手机查看被劝阻。这些情景,众多围观的病人、亲属和医护人员全看在眼里,整个过程监控全程录像。接近尾声时还上来两名保安。B护士发飙期间,还打电话告发一楼女保安胡乱放人进入,让其无辜遭受领导批评。本人当时就确切了解此消息,海南天涯论坛也登载此事。
事情停息后,我向两医生详细介绍A和B护士情况,还给他们看健康码显示24小时,对“三天两检”提出不符合现在要求,说只需24小时绿码即可,两医生听此各自翻开手机查找相关规定,男医生找出8月24日实施的“三天两检”被我否定。他说,即便政府已经颁发新规定,但琼海市人民医院在没有接到新的规定之前,依然要按8月24日规定执行。他好心对本人说,你中午一点半钟做的核酸,今晚八点多能出结果,到时来就可以进病房了。
(正等待答复。跟与往的信件一样,“诉求区域”后来都是标明“海口市海府大道38号海南省卫健委”。此信件投放之前,特别打电话12345要求直接转省卫健委,我现在对琼海卫健委所为都特别“害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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