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经专家反复遴选审定,我省推荐共22处史迹,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处:
1.西沙甘泉岛唐宋遗址、
2.秀英炮台、
3.儋州古城、
4.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5.伊斯兰教徒古墓群、
6.宋氏祖居、
7.儒符石塔、
8.文昌学宫、
9.神霄玉清万寿宫诏碑、
10.东山岭摩崖石刻群;
现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八处:
1.陈道叙周氏墓、
2.灵照墓、
3.蔡家宅、
4.韩家宅、
5.溪北书院、
6.临高角灯塔、
7.珠崖岭城址、
8.郭母李太夫人王夫人纪念亭;
现为未定级文物四处:
1.北礁沉船遗址、
2.海口近现代建筑群、
3.李硕勋烈士纪念亭、
4.母瑞山革命根据地。
(国务院2006年5月25日核定、6月2日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海南有9处:
原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
1.西沙甘泉岛唐宋遗址
2.秀英炮台
3.儋州故城
4.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5.伊斯兰教徒古墓群
原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1.陈道叙周氏墓(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美榔双塔)
2.灵照墓(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美榔双塔)
3.蔡家宅
原未定级文物1处
1.北礁沉船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