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事吧,我想说说我的见解。
开宗明义,我首先表明我不支持燃放烟花爆竹。但凡在政府指定的燃放点燃放本人不反对。为了某种节日欢乐氛围牺牲下环境也是没办法的事。环境不就是拿来污染的吗?
其次,不要拿传统文化打马虎眼。传统文化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不能囫囵吞枣说成只要是传统文化就得继承。试问,女性裹小脚是不是传统文化?一夫一妻多妾是不是传统文化?见官老爷得下跪是不是传统文化?所以先得把精华和糟粕分清,然后在精华部分继续发扬光大。
但是,传统文化中也有精华和糟粕不好划分的部分。烟花爆竹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支持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只是在90年代中间经历过一件事后彻底改变了观念。
事情发生在1996年的大年三十。夜晚12点时市中区照常鞭炮齐鸣,烟花四放。我家里还聊着天呢。这时隔壁女邻居着急忙慌地过来敲门,说他家孩子炸断了两根手指,希望我家出人帮忙和她老公一起抬担架到马路上叫出租。
到了医院我真地傻眼了。门诊部全是炸伤烧伤的人。有指头炸断的,有眼睛炸瞎的(小孩居多),看得我是心惊肉跳。通过医生的了解我知道他们医院几乎每个年三十都这样。不仅得加班,还得多增加医护,也都习惯了。至今我都记得那位女医生顺口说的那句话“哪年不这样儿!”
另一个问题是火灾。大家可以认真搜一下这几年的有关报道,各地都有。在禁放烟花爆竹以前,每到年三十可以说全国各地的消防队就不可能回到队里,全在外面跑火警。下面图是2018年“北京晚报”的报道。而北京的消防队多了去了。我告诉大家,全国一样。而且很多农村还去不了。
2009年正月十五中国央视“大裤衩”大楼火灾当时曾轰动全国。但与另一起历史上的燃放引起的火灾的结果比那根本不是事。
1977年春节的大年三十儿,XJ建设兵团某农场在大礼堂放电影。当晚到场的观众有1000人以上。观众中小孩居多。在电影播放到一半以后场内的孩子们就开始打打闹闹。在离电影结束前的十分钟左右,一位十二岁的小男孩点燃了一个好像叫“钻地鼠”(或地老鼠)的烟花。这个烟花在地上贴地乱飞时到了一位成年人的脚下。这位成年人飞起一脚将其踢开,竟然踢到了一堆易燃物处,瞬间燃起了火苗,最后成了熊熊大火。在这一次火灾中烧死684人,致残161人,轻伤不计其数。
我想,凡是在燃放烟花爆竹中遭受过灾难的人都应该是反对烟花爆竹的人吧。没有的呢仍然在支持燃放烟花爆竹。此人非彼人罢了。凡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没有一个会认为自己有危险。
毋庸置疑,为了驱年兽,年年放爆竹的确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最初出现在先秦。但在宋朝以前并没有什么大火灾出现的记载。因为那以前是真正的爆竹。所谓爆竹,就是将竹子在火上烤,烧。竹筒里是真空,在燃烧过程中竹子纤维里的水分化成蒸汽(一部分)往竹子里渗透形成气压,最后引燃竹子裂爆。这就是“爆竹”一词的由来。
经过考证,我国出现以火药为爆竹爆炸原料的时间是在宋朝。第一次记载也是宋朝,而且已经是南宋(公元1127年6月—1279年3月)。南宋周密著的《武林旧事·除夕》中记载:“岁除爆竹,内藏药线,一发百余响不绝。”不过南宋的爆竹不是现在这样,普遍使用草纸裹火药制成的鞭炮。在当时有个名词叫“起火”。所以现代意义上爆竹的传统文化时间大约就800多年。
烟花出现的时间比爆竹晚很多,大约在唐朝开始有记载。那时我国初次出现黑火药。产量极少。和爆竹不同的是烟花没有“驱兽”概念,纯属是玩。在这一点上绝对体现过年氛围。
那么古代有没有因此而引起火灾的呢?当然有,而且还多次出现过“禁放令”。
1 永乐十三年(1415年)正月,明成祖朱棣在刚刚建成的午门城楼上观赏大型烟花“鳌山灯”。突然,“鳌山灯”燃放时刮来一阵大风,致使午门城楼被引燃,烧死很多人。烧得皇上朱棣仓皇逃窜。
2 嘉靖四十年(1561年),嘉靖皇帝在寝殿的貂皮帐中燃放烟花取乐,不料将帐幕引燃,大火蔓延使整座宫殿被烧毁。
两场较大规模的火灾事故都有记载,所以令明朝统治者忧心忡忡,于是先后多次下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过这些禁放令范围主要在皇宫,军营等重要zf机关。至于民间,不管。
3 大清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几乎都沿袭明朝禁放区域。不同的是在雍正年间,浙江宁波曾有过地方官为防止火灾而“禁元宵花爆”。
4 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江苏按察使裕谦提出对烟花爆竹的种类加以区分管理,禁止燃放那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花炮,稍微有些效果。
5 到了近代的民国时期1913年前后,奉天省政府下令:禁止辖区内居民燃放烟花鞭炮,倘若违反禁令,一经查处必将严惩不贷。到1915年9月,奉天政府实行更强悍的禁放令,禁止售卖和制造鞭炮,一经发现杀无赦。该禁放令一直持续到1938年改为“限放令”。
以上史实说明,烟花爆竹历经千年一直都是一把双刃剑。欢欢喜喜有它;悲悲戚戚也有它。为了减少烟花爆竹带来的伤害,我坚持认为指定燃放点是最合理,最折中的现状。
在这里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思考两个问题:
1 为什么伤残人数,火警次数那么多?
我认为最重要的首先是人口绝对数问题。我们举个例子,在同样交通条件下,一个14亿人口的国家和一个几千万人口的国家,每天出行人数比例都是本国人口30%的情况下,谁的交通事故率高?
2 另一个问题,人类是群体动物。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从农村迁往城市。城市的人口越聚越多。从我国历史上看,这20年是我国人口高度聚集的时间带,也是世界人口集中度的高峰。其中一些城市人口的聚集度完全不输纽约东京。而我国又是烟花爆竹传统国,因此出现大量伤残和火灾的结果是必然。从概率学看和上条1一样,跑不掉这个因素。
3 现代烟花爆竹的产品和以前完全不同。特别是近三十年出现的手持烟花弹,地面烟花群等等漫天乱舞的火星火球都不是几十年前可同日而语的,更不要说古代了。再加上现在人们以小区模式居住,居住密度极高,都不适合普遍燃放烟花爆竹。
我的结论,希望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的同学们一定坚持去当地政府制定的“燃放点”燃放,不要在窗台上,小区里任性。而且还劝大家一句:不要太自信,燃放前一定要读燃放物品的说明书,你不是刀枪不入的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