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洒法院路,执行如登天
我叫杨克亮,今年56岁,原在当地湖北省仙桃市剅河镇粮食部门工作,十多年前已下岗,下岗后自己创业,手里略有积蓄,生活虽不富裕却也充实。
2006年9月12日,听妹妹介绍(在金融系统工作)把钱借给了在当地经营的仙桃市辉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谁会知道这就是我人生噩梦的开始,该单位法人代表高秀云、林桂宝(籍贯:福建省福清市融城镇利桥路)主要从事外贸服装生意,2006年春节来临,法人代表以催款为由外逃,卷走了最后一笔货款96万元,欠下了农业银行贷款18万元,仙桃市剅河镇政府18万元(于2003年7月31日购买工厂厂房土地3537平方米)和镇周围农民工资17.9451万元,欠社会借款:本人8万元、伍代红20万元、廖艳波出售空调货款2万元,还有其它不详,舍弃了他原从镇政府购买的厂房和添置的设备70余万元,增值后约百余万元。
2007年5月29日,我与伍代红在仙桃市人民法院对高秀云、林桂宝起,对被告财产保全查封,2007年6月27日仙桃市人民法院判决书下达,后转至仙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两年了案件无所进展。
至今,辉业服装厂内由于法院封存,不便管理,五楼平顶严重漏水,四楼内地坪水足有2-3厘米深,围墙倒塌,小偷时常光顾,原可销售几万元的多功能防寒服和贵重的毛领因无人处理,堆压在仓库内即将成废物一堆。厂外私人建房擅自占用服装厂宿舍一栋建为已有,财产受损严重,债权人的权益更加无法得到保证。
我与伍代红在仙桃市人民法院跑烂了几双鞋,也可能是我们平民百姓人微言轻,直至现在此事无任何进展。2008年7月1日我在去仙桃人民法院途中险遭车祸,死是最好的解脱,但阎王爷把我拒之门外,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当时家里都是靠老伴在玻璃厂捡废品度日,为了省钱,出门在外连一瓶矿泉水都舍不得买,多年的固定电话也已申请报停,平时靠青菜萝卜度日,餐桌上常年不见荤,由于营养不良,外加上精神压力大,老伴面色腊黄,双眼深陷浑浊,整日忧心仲仲,两年来老了许多,我也早已疾病緾身,满头黑发脱落秃顶,每天为一日三餐忙碌,物价上涨而担忧,我常想在仙桃人民法院楼顶上居高临下,了此一生。以此唤醒法院工作人员用人民赋予的特殊权力对案件迅速执结,切实亲政亲民,但老伴从玻璃厂回来饥肠辘辘疲倦的身形,相濡以沫三十年情感,又怎能忍心割舍。
2008年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低迷,建筑用材减少,楼河玻璃厂10月倒闭,年过半百的老伴又失业了,唯一的经济来源也已切断,我往那里走?我往那去?我常遐想:1,到高秀云的老家去,引爆他家液化汽钢瓶死之家破人亡;2,用流酸泼被告高秀云的脸使之丑陋不堪;3,用液化汽钢瓶将“辉业”厂房大楼夷为平地,免得法院不好执行;但这都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把自己从原告又变成被告,自己又会受什么益?得什么利?国家颁布千条法万条法,法院不执行等于没有法。两年来不知是楼河镇政府牵着我们和法院的鼻子还是法院忽悠了我们和楼河镇政府。换位思考,试问我如果是法院院长,局长,法官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执行起来还这么难吗?那一定另当别论。我真是两鬓浓密到法院,一头秃顶盼执行。
仙桃市政府“打造轻纺名城,构建都市花园”,在剅河镇政府、仙桃市农业银行不予配合的情况下,法院如何保驾护航?如何促进社会和谐?法院执行局在处理案件中,被告在有厂房、有设备的情况下一拖再拖!镇政府领导新官不理旧事,辉业服装厂像一个急需外科手术的大肿瘤,镇政府不碰,农业银行不理,法院过多考虑镇政府利益当然棘手,只有几个受害人焦头乱额,心在滴血,一年又一年,恐怕这笔钱等猴年马月追回来,我们两老要在冥中受用。人民法院请救救我们这二条老命,救救伍代红经济不堪重负的家,家破后而不人亡,消除廖艳波夫妇的烦恼,救救其他受害者。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添加到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