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在编医护人员。我于2011年7月进入区属结核病定点救治医院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工作。2016年9月,我被调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内窥镜室工作至今。因我工作医院系结核病定点救治医院,加之我所从事岗位属于结核病防治一线岗位,故其存在着极易感染结核病的巨大风险。 2019年11月19日,我经汉中市三二0一医院诊断被确诊为耐药性肺结核,11月23日转入汉中市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因所患疾病原因于2020年1月1日入住3201医院做引产手术终止妊娠。
2020年2月20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作出《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xxx同志工伤鉴定的报告》(南卫健字〔2020〕7号),向区人社局申请就我院内感染肺结核病作出工伤认定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2020年3月4日,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202001),认为我所患疾病系非职业病,不属于工伤保障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我是因为工作感染耐药肺结核,事发已经四个月,医疗费哪个部门承担?至今没有书面的处理意见。如今工伤无法得到认定,现在每个月近一万元的医疗费(自费部分),家里无力承担,拖累着家中父母,家中父母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虽然已脱贫,但因为此事,家中经济雪上加霜,随时可能再度返贫。 请求政府、媒体帮帮我,呼吁社会保护关心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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