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委宣传部的话能信吗?

镇江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童国祥受贿6百余万一审获刑10年
澎湃新闻记者 方晓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4月10日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公开宣判中共镇江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童国祥受贿案,对被告人童国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童国祥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童国祥利用担任中共句容市委书记、丹阳市委书记、镇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企业用地、企业融资贷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8.26万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童国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童国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刚刚获悉,根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剑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通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任剑平简历
任剑平,男,汉族,1964年5月生,江苏丹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7年9月,丹阳市埤城乡农业公司技术员、副经理(主持工作);1987年9月至1989年6月,江苏农学院现代农业管理专业学习;1989年7月至1998年1月历任丹阳市埤城镇镇长助理、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1998年1月至2001年11月,丹阳市折柳镇党委书记;2001年11月至2004年11月,丹阳市皇塘镇党委书记;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丹阳市副市长;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丹阳市副市长兼云阳镇党委书记;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丹阳市委常委、云阳镇党委书记;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丹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丹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0年1月至今,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