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坐车受伤,2016年11月8日来到医院就诊。照ct显示第10肋骨骨折。医嘱:回去休息,3个月后复查。11月28日另外一个地方还疼,找医院医生,医生也说没事回去休息。后来看了几次,都让我回去休息。
遵医嘱:3个月后复查,却多了4根可疑陈旧性骨折。阅片医生说时间太久,不能确定了,还问我为什么不及时复查。原本我可以评10级伤残的,现在评不了了,造成我没有对肇事者没主张残疾赔偿金。 医院后来把我的病例3个月复查改成半个月复查了,复查报告单右侧肋骨骨折写成左侧了。事后我查了相关资料,肋骨骨折及易漏诊,找医院理论,医院只说自己没责任。找卫计委也投诉,都没用。后来让我找医调委,我认真填写申请表单后,2月28日我准时来到医调委。医院却不来人,医务科出了一张单,说自己没责任。而医调委却正常启动调解程序,我一个人在那里调解。调解内容是人都能想到吧。医院处理态度真的让病人心寒!病人走正常的程序根本没用,只会导致医闹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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