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政府手里买的安置房,政府一房两卖,发现有这个事情了,政府也不协议让后面一家搬出来,后面这家人装修了,只是给这家人打了一个电话,这家人都装修了,别人肯定不搬出去了。事情刚发生时就找龙塘街道办事处,龙塘街道不处理,让我找重点办兰主任,兰主任说另一家有精神病(颠子),弄得我也不敢去找他们,如果我强行去找他们办,肯定要发生伤亡事件,政府不但不去协商这一家,反倒让我去选一套别人都不要的,简直就是欺压我,也不知道这家人和政府什么关系,政府这么维护。
想到政府这么欺压百姓,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维权,那知道这个官司法院给我弄了将近两年,代君万法官,倒还判决我的过错,我没换锁,房子换不换锁管你们球事,那小区没换锁的有几十户,你们政府都收回去嘛。还判决我发现另一家搬东西进来没阻止,这个房屋我是买来之后又卖给我的乙方了,我乙方又在外面打工,我们都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还是龙塘街道办事处给我父亲打电话说的此事,当时也给龙塘说了,但是他们还是不作为。所以这个事情完全是前锋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所导致,给我带来了巨大损失,政府和法院对我不管不顾。从上诉到判决两年时间,我们拿到判决书一看,那简直不把人气死,没维到权不说,倒还得了一个罪过,当时我父亲气得白泡子偏翻,很想找法官拼命,法官判决书也下得是时候,刚好是放元旦假期的前的下班时间,所以又等到上班找他,法官又说他没把事情经过弄清楚,这个我在开庭时说得清清楚楚,都有笔录。欺压百姓,相关部门不处理,我会一直维权。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3次 发图:0张 | 添加到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