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占有率非常高的,以易用,功能强大而广受欢迎的视频播放软件快播因为被控“涉黄”昨日庭审,网络全程直播了整个过程。结果择日宣判。直播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吐槽,成为了近日的一大热点事件。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快播对自己的辩护成为了大众津津乐道的焦点,甚至使得一众娱乐网络工具分分中标躺枪,而被揭露举报快播的乐视更是遭到了网友心口一致的讨伐。打开网上有关事件的报道与网友的评论,非常显而易见地看到观点是以绝对一边倒的姿态支持被告的快播。然而,尽管舆论方向如此明显,快播案的去向以及快播的4位高管依然是前途未明。。
中国的案件纠纷和宣判结果在民众中引起轩然大波和有悖民意已非第一次,以往有太多太多民众们自认为“眼睛是雪亮的”但结果却让大家眼镜打碎一地的例子。法律是一杆天平,它应该是千千万万人心里的那杆天平汇聚的结果,反映并表达着人们的共同愿望,从而为了禁止那些有违大家共同愿望的行为而生。可是,当法律一次又一次走向了民意的对立面时,我们不禁怀疑,这一工具,还存在于它设立的初衷吗,它还是民意和公平的代言吗?我们看到,当人们已经不再信任法律,开始质疑它的公正,当它成为了司法殿堂上的摆设,可以随心所欲地受制于人之时,所谓法治,只是人治。当它一再令人们失望之时,它的意义在一点一点地消失。。
回过头来,看这个案件。我们看到,这个案件的辩论过程,把焦点聚在了技术性。其实,这是控方找不出有力证据,力图从技术上为难和找出漏洞,来给快播定罪。其实,从法律的本质来说,这个案件的关键要点根本不应在于技术。而是控方到底有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是通过涉黄而牟利的。也就是说快播的【这个软件的设立到底是不是为了传播黄色信息】。如果你不能力证快播是为了涉黄而生,控告就不能成立。连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都不具备,当然无罪!
当然你说快播可以搜出很多涉黄信息这是事实,但这只能表明这款软件的功能强大,能搜到尽可能多的信息,这并不等同它有犯罪目的这一事实。审判过程看似非常技术性和专业,实际却拙劣而可笑,远不如普通网友专业。。稍有常识的网友都知道,一个开放性的平台,是不可能阻止不同信息的进入,如果要完全阻止某一类信息的进入,在网络世界中,相当于把门户关死,信息平台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是开放性和封闭性二选一,你要接受开放性,就要接受信息的多样性,要完全筛取信息,其结果必然是封闭性。这也是为何本案中所有网络软件工具纷纷躺枪,【因为,在一个开放的信息网络里面,任何一个软件,平台,工具,甚至使用的用户,都逃脱不了传播信息(涉黄)的原罪】。我们,或它们,谁也不比快播做得更少一点,或更多一点。举一个例子,Facebook作为一个强大的信息传播工具,被发现其为ISIS利用,是其成员发布信息和保持联系的主要工具。可是其创始人兼CE0却表示将保护穆斯林的权利,永远欢迎他们使用。如果要严格禁止和过滤信息的话,那么就要禁掉所有的穆斯林用户的信息,不管你是不是恐怖分子。那么按照快播案控方的逻辑,facebook就更是罪大恶极,因为它【助长】和成就了恐怖分子的联系,甚至促成了恐怖案件的发生?? 幸而facebook不是生在中国,否则早就不知死多少次了。facebook不但没有被禁止或诟病,反而立场鲜明地坚持其开放性。 因为,开放性是网络的生命与本质,也是现今信息社会的活力源泉!!没有了开放性的社会,如封闭的臭死水一潭,看看邻国的朝鲜就清楚了。而今我们拥有了日渐的开放性,正是得益于这些卓越的网络和平台软件,正是它们的努力,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一扇的窗,而今,我们却反过来宣判这些平台有罪,只因它们在打开窗户的同时让我们看到了天边的一朵黑云。。!!
难怪网友们会愤怒,难怪网友们会纷纷指责告发的乐视,因为今天我们不发声,明天将没有人为我们发声,明天我们将没有地方发声!!!
相信,涉黄,这一说法,若干年后,将会成为一个笑话;相信我们再看这个案件,会发现它只是这个社会的一个“笑话”;当然,这个案件,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笑话”. . .
——快播案 和中国法律的娱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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