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泼皮前两天酒后当街小便,舆论哗然。今天有消息出来说,这个泼皮被以“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为由拘留十日(http://bbs.hainan.net/post-73-648243-1.shtml),算是得到了严惩。
当街小便好不好?显然是不好的。拘留十日合适不合适?当然是合适的。按照我们的看法,十日可能还不够,最好拘留百日一年,那才能够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但是还是依法行事比较好,法律认为该怎么拘就怎么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能以个人意气用事。
但是有很多网友赋予重判当街小便行为很多的重大的意义,比如说是“还了社会一个公道”,比如说是:“这个时候,就要大胆亮剑,大声说不,大力打击。只有这样,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这锅好汤才不会被老鼠屎给毁了!” “彰显了社会正气,更宣示了海南坚决捍卫文明风气的决心,可谓大得民心,大快人心!”(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7/12/24/031370304.shtml)。
把此事上升到如此重大的意义吗?这我们就有些不敢苟同了。
首先,此次当街小便应是酒后不能自已。据说这个泼皮小便前是喝过酒。饮酒之人酒后是啥事都敢干的,众所周知的就是当年武松酒后翻山打大虫。相比武松酒后打虎,泼皮酒后当街撒尿实是雕虫小技尔。合理推测的话,这个泼皮可能当时是醉了,行动不能自已,便做出了和药家鑫“激情杀人”一样的“激情小便”。
其次,此次当街小便应是偶发事件。像泼皮此次当街小便这种行为,我们认为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泼皮自身的例子便可以证明:泼皮未有当街小便的前科,之后预计也不会有。对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行为重判,会有重大教育意义吗?基本是没有的。因为当街小便不会得到任何利益,反而为人所不耻。你拘留泼皮也好,不拘留泼皮也好,拘留他十天也好,拘留他一百天也好,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有人学习他,效仿他。所以说,对当街小便“大胆亮剑,大声说不,大力打击”有无的放矢的嫌疑。
但是,是不是说当街小便就应该置之不理呢?是不是处理当街小便就没有意义了呢?当然不是。所以我们觉得这次三亚处理问题的角度相当好——处理的不是小便行为,处理的是“在公开场合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你在公开场合故意暴露身体,就算不小便,以后也要被处理,或许就是被拘留十日吧。
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才能真正把握对于此事处理的警示教育意义——因为在三亚在海南当街小便的人可能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但是有意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的流氓是不乏其人的。因此我们也相信,看到泼皮当街小便被拘留十日新闻消息最紧张的应该不是泼皮类人物,因为我们在上文分析过了,哪怕是泼皮类人物,只要他不是处于“激情”的状态,他是会自觉的下不为例的。真正紧张的应当是谁呢?是那些有意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的流氓,比如毕先生国昌之流。
毕先生国昌事件发生在两年前,大家应是记忆犹新的。毕先生算不算是“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呢?显然是算的。第一,毕先生在公开场合裸露身体有他自拍的照片为证。第二,有关的视频证据表明,毕先生曾回过自家小区,有机会穿衣服,但是毕先生选择继续裸露身体,“故意”明显。然而,风云际会,毕先生当年竟没有被拘留十日,实是运气,若在今时今日,岂能逃过法律严惩?所以说,这次拘留的是泼皮,实际上紧张的是毕先生之流。
但是,毕先生毕竟是高人,若是真拘留它,预计他不会像当街小便的泼皮一样束手就擒,他会继续为自己辩解:我在公开场合裸露身体了吗?我不是还穿着一条大裤衩遮住羞处吗?如是,且不知三亚该如何应对?
因此,我们想,三亚和海南要想真正捍卫文明风气,还要许多路可走,切不可止于拘留一个当街小便的泼皮十日。应当高扬旗帜,擂紧战鼓,继续前进,正所谓“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