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本人2013年在某国有公司旗下子公司工作,转正基本工资25**元,2013年入职前面试是告知有过节费,跟年休假交通补贴,公司自建保障房分配(工作满五年优惠价购买)等福利(合同无约定,这个是后面要说的)。
进公司后还算兢兢业业的努力了4年半,这四年半过程吧怎奈遇人不淑,进公司没多久新成立部门,就两人,一个我加一个老员工直接部门副经理,怎奈遇人不淑,努力了还是别人的功劳(具体不详说),公司领导及其他同事都知晓我做得怎么样,第一还是第二年年底绩效考核领导意愿都想给我评优秀,部门副经理卡着不改考核分数(领导找我谈话才知道这事的),算了毕竟下一年在努力就是了,后面努力的成果就都是部门副经理的功劳~稳稳升到部门经理(我觉得他牛P,嘴麻溜,就剩使唤我了),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该努力的努力,然而规模扩大就涉及新增人员,招过来没多久就让整走了(不用说也知道是谁,公司像我这样被卡的人也不只我一个,别部门工作六年多未升职未加薪,只因部门两个人等等理由卡人的)。公司规模第二次扩大一直招不到人,没办法工作量增加,部门共事时间久了也知道什么人,也就无所谓了,做自己的。到了年底还这样,那就不好玩了(人为考核),最终公司给我工资升了两档。(因为评优秀可以减少工作年限提前拿到总公司自建保障房分配权)
而各公司人员增加,自建保障房分配估计就吃紧了(猜的),然后公司就出了些新政策规定换成了要达到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到最后好像要经理、总助级别的,这个过程有点复杂,招进来的就频繁开始出现关系户进来就是中层(最简单正规招聘总有在某些网站投简历的记录吧这要查,没记录或者时间对不上不都一清二楚了),小做几年没多久拿到公司自建保障房分配权,在人为考核的情况下速度确实快也牛P(前提还得三亚无房产的,听说有房产的也拿了,找关系出证明后续再转移,当然这个只是听说)。看着公司这种情况也是没辙,后面因为部门经理推卸责任,忍无可忍闹掰了被调到别的部门。那部门不得招人,人是招来了,交接我是手把手教会,没几个月整个经理助理级别竞岗(因为之前几个部门合并一起),老员工三人,加新来的,竞岗结果经理助理是这新来没几个月的同事跟一老员工,招自己的人,本事也是牛逼,我呢也是不想待了,看公司这样牛P(之前总公司派人下来了解情况的(离职的人多)也是牛皮,不在这不知道什么情况,反馈的我也反馈了,后传来这人说我不认同公司。你开心就好,随你。)。驾照考一半那就该干嘛干嘛,按部就班呗等驾照考完,拿到驾照已经是9月底了,没差三个月等年底绩效考核了拿完2018年度绩效在辞职。也算尽职的按部就班到了年底,参加了考核,评为二等(一等(优秀)有人数限制,共四个等级,人为考核习惯了,单我现在这部门我觉得两人可以优秀,怎奈就人数限制有个同事拿不到一等,都退回来改了几次分数),结果因公司之前中高层的年度绩效过高还是什么的,2018年度的绩效还要经某些政要部门审批、审计。2019年春节前公司领导做主先发放20%(3600元),2018年度剩余绩效工资待审批审计结果出来再发。
重点:
2019年3月1日申请4月1日离职,正常办理离职手续,4月2日离岗。
2013年中发了共计1100元过节费(后面没过节费了),2014至2018年,每年休年假都按规定报了年休假交通补贴总计有9000多元(公司有相关文件,最早的文件拿不到,后续2018年更新一个文件以及1个取消该交通补贴的文件)
一、2018年3月20日(总公司)出的文件大概内容:取消交通补贴按2017年某纪检会出的《关于开展违规发放***费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公司研究取消该补贴,于2018年3月9日前已经休年假可继续报销该补贴。
二、2018年9月17日(总公司)又发了个文大概内容:经市W巡察组巡察我公司2013年先后违规发放了春节过节费、端午补贴、五一加班费等过节补贴费用,该笔费用属于违规超发,故需对上述费用进行整改追回,要求所有曾领取补贴的人员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领取的退回公司账户。
因入职前告知有这些福利,而且交通补贴公司也有决策文件在的,公司9月17出的这个文很明显依据不够,很多人不想退,本身入职前要告知没这些福利,人不一定拿着白菜钱操着卖BF心出现在这公司,人家每年也不一定休年假回家,你这强要求退那入职时候不是诈骗么?最起码的道理得捋一捋,后面呢没退的人多,开始公司出了什么退款协议,要求签了在协议约定日期内退完(本人根本就懒得搭理,也有人没签),鉴于职位高的以及关系户等等老实退回,还有没退的,后面就口头以不退会影响升职加薪威胁,个别为了铁饭碗也退回,但还是有的没退。
本人于2019年4月2日正式办理完手续,签了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拿着离职证明离岗,最后工作日4月1日(离职手续也明显比早之前离职的复杂),离职公司无结算规章制度,人事负责人就口头说待公司各人员工资做出来审批完,再发3月份工资(无请假迟到,算出来大概3460元左右)及5月初发4月1日一天(120元左右)的工资给我,2018年度剩余绩效(7200元)要等政要部门审核结果再发。
后因查看劳动合同及续签的一些合同及社保清单发现2013年3月至5月试用期3个月无补办试用期社会保险(试用期协议上有说明转正后公司须给我补办的)(社保历年缴费清单上无该社保补缴记录),之前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人事负责人也威胁我说不退这些款项不给开离职证明,离职要转移社保等等有可能需要,那肯定得反威胁理论了。这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找我说正常办理吧。(人家不一般第一年就拿优秀员工,自己脑补)。
这当中在公司出要求退款文件期间,有人已经打离职申请了,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发了个什么文件要求退后面具体不知道什么情况说发错了,正常离职了没扣上,后面又要人家签什么退款文件,人家没搭理。另外公司有位同事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上诉某个不要脸的乱打小报告等其他因素,公司不正当理由开除,该同事申请劳动仲裁后也是没扣。4月9号发3月份工资,没发我的,我电话过去找人事负责人询问扣押我3月份工资事宜,就扯皮公司领导意思依据总公司退钱的文件要扣钱(3月份工资条也不给我,公司已交社保公积金有记录),打电话过去也是扯,这多半我2018年度剩余的绩效工资7200元也可能扣押了,打12345投诉转劳动局,反馈回来说2018年度绩效合同无约定得申请劳动仲裁(预料之中估计推没什么好的答复),咨询仲裁院要本人前去提交申请仲裁资料或者律师。本人已经离开三亚,在飞回去申请仲裁吃住行貌似是个天文数字。而且之前被开除同事花了将近半年时间仲裁结果才差不多要出来,在线等求大神指点一二。不然也没辙任由该公司这么霸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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