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了2018年首批确定的30个街头艺术表演试点点位,并招募征集第一批街头艺人。而成都的考证要求比较严格,要求18到50周岁之间,拥有成都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的街头艺人,表演时间为周五、周六、周日下午4点至6点,以及晚上7点到9点,采用轮班制形式轮流在不同点位、不同时间表演。从2018年成都创新性地推出了成都街头艺术表演项目,以最乐观包容的心态面向街头艺人进行招募开始,全年分四批次共招募到累计153组、260人次,设立表演点位60个,街头表演场次共计1940场,吸引现场观众50余万人次。

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早在2014年10月就在上海出现了,至2018年5月16日,持证上岗街头艺人增至123人 ,之后2015年4月,深圳福田区也开始试点街头艺人持证上岗。 2017年8月19日,广州三十多组表演艺人参与持证上岗评选,23组通过,成为首批持证上岗艺人。
有的赞同,认为规范管理,增添城市魅力。街头卖艺者,不仅不影响市容,还是现代城市的一道充满生气的风景。在巴黎、纽约、莫斯科等欧美城市,随处可见有人拉小提琴或吹萨克斯管,悠扬的音乐营造出一种和谐的氛围,氤氲出一种文化的气息,令人陶醉。显然,街头卖艺者于树立城市的文化形象,提升城市和市民的文化品位,实在是功不可没。
但也有的反对,认为其合法性存疑,属懒政思维。要求“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究竟是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呢?这不啻是赋予了那些“艺术型艺人”特许经营权。要求“街头艺人持证上岗”,其实是种设置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行为。
但是我认为对于街头艺人“持证上岗”其实应该取一种宽容、鼓励乃至倡导的态度。我认为只要加强管理,街头卖艺并不会给城市的交通和安全带来多大的影响,而只要严加规范,也可以杜绝街头卖艺中有可能出现的低俗内容。
来源于公众号:木子小姐和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