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诉书
尊敬的三亚市纪检委领导:
您好!我叫卢帝燕,我是低保家庭困难户,现住三亚市同心家园,原籍乐东九所坡仔村。2020年1月4日,晚间19:30左右,我的丈夫陈绍凯从同心家园二期自家廉租房,骑电瓶车在落笔洞路与荔枝沟路交叉口处,被一辆大型混泥土大罐车撞倒在地,伤及脑部当场昏迷。混泥土车司机当场逃逸;十几分钟后被在场的群众帮忙打了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过程中在场交警喊醒我丈夫让他给家属打电话,我赶到事发现场后救护车已在现场,交警让我先与我丈夫陈绍凯先前往医院救治,过后会让我看监控,先去医院救人要紧。医生确诊为脑部受到撞击导致的蛛网膜下腔出血。被送往医院救治之后就慢慢的苏醒了过来,之后有交警事故组的人员过来跟我丈夫了解一下情况,我丈夫当时也明确的告诉了事故组的人员,他是被一辆大型混泥土大罐车撞倒的,也配合了事故组的人员做了笔录。事发当时,路面有交警在值勤,也有两个目击者在场。一个目击者因在混泥土大罐车的后方,我丈夫倒下之后因挡住了他的去路,被交警怀疑是他撞倒了我丈夫,所以当场被交警人员暂扣了车辆和驾驶证,而后他也被交警带走作了笔录。
事发以后,交警支队事故组告知我撞倒我丈夫的车辆是华盛水泥厂的混泥土车辆。之后我多次向吉阳区交警支队事故组提出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均被拒绝。第一次跟我表明说是监控已损坏,查看不了;第二次直接跟我说监控看不到,是盲区,看不到当时我丈夫撞倒时的监控。至今到现在,我还是没有看到事发当时的监控,2020年2月16日我致电给卢传浩,说要求看监控,他说星期一,但是因丈夫需要照顾,所以我就到星期二才去看监控,没想到去到那里,监控还是看不到。办案人员还质问我们说为什么星期一不来。说现在没有人上班,21号再过来。就这样直接敷衍了事。我试问在一个三亚这么大的一个红绿灯路口,监控怎么会说是盲区,看不到呢?星期二还是行政上班时间,为何没有人上班。我很纳闷也很愤怒,可是我无可奈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交警支队的办案人员总是以不理不睬的态度敷衍,全程就连跟我交涉的办案人员都是一名辅警人员卢传浩,我根本见不到处理我案件的办案民警。有时跟我沟通都是以一种很藐视的态度,还口出狂言对我直接说到:“你这个算什么?很多个都是直接撞死就完事了!”(有谈话录音为凭)试问一下是否草菅人命?把我们老百姓的性命当做什么了?
事发过后十几天内,我跟我女儿天天都去事故组那边再了解一下案件到底进行了怎么样了。碰巧碰到了被暂扣车辆的一名目击证人。在跟他谈话的过程中,他跟我说了他当时跟交警所作的一些口供。证实我丈夫是被一辆大型混泥土大罐车前方撞到电动车的后尾给撞倒的。取得他的同意后,我也把这次谈话也录音下来。之后有一段时间,交警支队事故组总是以各种理由找他叫他去改正口供上面的信息。至于改什么,我不了了之。他还告知我说,还有一个目击者,帮我丈夫拨打120的一个女孩子,我也通过查访,找到了当时帮我丈夫拨打120的女孩子,她也是很明确的告诉我说,是一辆大型混泥土大罐车前方车头撞到电动车后尾撞倒我丈夫。还说需要我出面帮你们作证的时候,我再帮你,但是后面事故组找到她以后,不知跟她交谈了什么,我后面再次联系她时,她跟我说话的口气并没有之前说要帮我出面做证时的那种语气了。越想越心寒,细想我孤儿寡母的就我自己一个人,我怎么能斗得过财大气粗的华盛水泥厂公司。我真的诉苦无门,不知该找谁帮帮我们。而后我只能多次的向事故组催促他们尽快的帮我把事情解决了。我多次表明说在场有两名目击证人都可以证实是华盛水泥厂的混泥土车撞到我丈夫,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给个解决的方案和结果。但从事故组的办案人员卢传浩的交流中,我感觉到了交警支队事故组人员在处理这件案件的过程中,有意包庇肇事司机。按照相关规定,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辆在每晚22:00以后才能进入市区行驶,为何19:30左右华盛水泥厂的混泥土车出现在这里?我也质问过办案人员卢传浩,他直接告诉我说“三亚荔枝沟”不属于三亚市区。可我咨询过交警支队的相关人员,人家告知我的是三亚荔枝沟地区本就属于三亚市市区,19:30分大型重度特殊架构货车车辆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三亚荔枝沟路面。这期间我已经数不清自己去了事故组几次,也记不清自己到底问了多少次案件到底进行了怎么样。每次的回答都是“等!”。
从我丈夫进了医院之后,通过打针控制不让血管再次出血之后,慢慢的好转起来,可是天公不作美,5号开始持续发高烧不退的情况下导致7号晚在病房间断性的抽搐,9号晚因抽搐不间断的情况下,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期间还询问我们是要直接送回家还是转到重症监护室,告知了我们要做还心理准备,我当时懵了,都根本听不到医生在说什么,女儿这时直接说:“送重症监护室”。进入重症监护病房后,我丈夫做了气管切开暂时都不能讲话。目前治疗费用已经约十万余元,现我丈夫还在继续住院,至于什么时候出院还是个未知数。这么庞大的医疗费用是我们这个小家庭所承担不起的,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了,也求助过水滴筹,可是在一天天的高昂费用下,这些都是杯水车薪。12号在医生的通知下,告知我丈夫醒了过来,但是意识不是很清醒。下午四点为探视时间,我和女儿进去探望。一开始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慢慢的在女儿呼叫下他意识到女儿是谁,但他也说不了话,看到女儿就哭,女儿也看着他哭,我也哭。
1月22号事故组致电过来叫我去事故组拿一下车辆碰撞检测报告。报告上面清楚的写到车辆右车灯撞倒我丈夫的车后尾。我当场直接跟办案人员说,这还不够出事故认定书么,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出事故认定书,办案人员回答说还要做一些相关规定的检测,还要再等,月底以后,我们会把事情处理好给你。28号我们又再去拿了一些相关规定的检测报告。之后剩下的就是等了。
2月5日,事故组办案人员卢传浩电话告知我说,“明天会对该肇事车辆进行放行。叫我去领取道交通路事故处理书。”我当时直接提出抗议,我丈夫生死未卜,事故组也未对此案件做出相关处理,甚至连事故认定书都没有出,为什么就要对该肇事车辆进行放行。办案人员卢传浩回复我“五天内会给你处理结果,但是,结果对你一点都不利,你好自为之。”他所说的处理结果对我不利,让我好自为之;难道是说我丈夫自己撞到了混泥土车不成?这还有天理吗?从案发至今长至44天,已经拖延差不多一个月多。我丈夫生死一线,肇事司机、包括华盛泥土公司的车队法人都不查不问,也从不露面。整个案件的处理也是有一名办案辅警在跟处理,案件的办案民警,支队长等相关人员从没有出面交涉过。其中,肇事司机、包括华盛混泥土厂公司的车队法人都没有出现与我进行过交流或说明事故情节,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三亚市吉阳区交警支队事故组总是以敷衍、包庇肇事车辆的态度来对待我。
2月13日,事故组终于打电话来跟我说,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叫我去领取。可事故认定书上面的认定责任是我丈夫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我不服,我直接质问办案人员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办案人员告知我们说,这就是处理结果,要是不认可,你也可以再次申请案件复核。我当时直接掉头就走了,回家以后,我细看了事故认定书,上面的证据栏,只看到了混泥土车司机的笔录,根本都没有采取我丈夫的当天清醒时所作的笔录,为何在限行时间这辆混泥土大车进入市内也没有在认定书上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知道再跟他们纠缠也没有什么用了。我就准备了复核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在15日时上交给了事故组办案人员卢传浩。 3月17日凌晨四点我丈夫陈绍凯病情危重再次转进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医生当天告知我们家属陈绍凯随时有生命危险让我们家属做好心理准备,直到今日还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本人以上诉说句句属实。面对三亚市交警支队事故组的包庇和保护肇事司机的不法行为,我深感痛心和委屈。丈夫到现在还在住院,我和女儿孤儿寡母的,确实是哭诉无门。只能通过这种形式 恳请纪检委及相关领导等介入进行调查,帮我维护我的人身权益,挽救我的丈夫,挽救我的家庭。
求诉人:卢帝燕(15595666106)
2020年4月2日
我的丈夫命悬一线
肇事混泥土车当场逃离后的车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