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 符雄助 摄影报道)2020年9月27日,中线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驾驶员郭先生胸部损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身为四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家庭中的顶梁柱就此倒下。警方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显示,驾驶员郭先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死者家属表示,对事故认定不予认可,提出复核申请。

死者家属:相关部门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9月27日上午,郭先生拉着几名工人前往白沙给客户做涂料工,中午在当地吃完午饭休息后准备返程,突然接到客户电话便改变行程从白沙县去往尖峰岭工作,14时30分许,郭先生便打电话告知妻子工作行程,15时许便发生交通意外。

“下午5点多接到交警的电话,告诉我爱人已经死亡。”死者家属陈女士以为遇到骗子,要求对方加微信已发送视频的方式核实情况,收到视频后确信丈夫已经死亡。陈女士表示,得到交警告知,因为下雨路滑,发生事故地方旁边有个广告柱,下面的水泥墩没有填满,丈夫驾车撞到柱子上,等到医生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随后,陈女士及家人去查看事故现场,发现那一段路并没有安装防护栏,还立着一个电子广告牌,心中便产生许多疑虑。

“这个事故相关部门应该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她说:“丈夫已有十多年的驾龄,平时经常开长途车,过年回老家开10多个小时的车,他累了就在加油站休息一会就可以重新出发,从来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为什么这段高速路没有安装防护栏,如果有防护栏的话,就算下雨路滑,也不至于会撞上广告柱死亡。还有在这高速公路上设置电子广告牌是否合理合法,广告柱下方的坑并未填补,是否也是导致我丈夫死亡的因素?”

商报记者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09月27日15时许,郭先生驾驶琼AV***8号小型客车,沿着琼乐高速往乐东县九所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海南中线高速235公里加500米路段处时,因雨天路滑,郭先生驾驶琼AV***8号小型客车操作不当,导致驾驶琼AV***8号小型客车碰撞到路边的广告牌支撑杆上,导致一人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根据现场勘查、鉴定材料等证实:此事故的发生是由,郭先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与事故成因具有因果关系。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认定:郭先生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各部门具体责任分工不同 事故路段相关单位未给出答复
针对陈女士对该事故存在的疑点,记者电话联系该案负责民警乐东交警大队吴队长他表示,如果当事人存在质疑可以咨询律师,各部门具体责任怎么分工我不太清楚。记者问起没有证明事故是否因高速公路没安装防护栏而导致人死亡,是怎么得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吴队长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车辆的痕迹检验、车辆的检验、尸检报告、路面痕迹并且在会上讨论后得出结论,而且这是单方面操作原因,并没有与其他车辆接触。高速护栏是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设置,具体如何设置要问相关部门,这一块不是属于我们管理的范围。事故的认定结论不影响当事人家属方面的异议,那是她跟主管部门的事,想要知道什么部门,咨询律师会知道。”

随后,针对事故路段防护栏及电子广告牌等问题,记者联系此路段相关单位海南交控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答复。
据了解,11月13日陈女士向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相关部门已决定受理,并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该案作出复核结论。

对于此事,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将继续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