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们,大家好!,,我叫刘庆红,网名清昌峰,是某知名网站的一个骨灰级网友。2011年。因为一起卖淫女坠楼案被宁都县公安局拘捕。后经审查本人与这起坠楼案并没有关联。经侦查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诱供,说另外有几名卖淫人员与我有关。在作案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都未经核实的前提下。一度认定我组织卖淫罪成立。由于江西省司法系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法院最终裁定我组织卖淫罪成立。判了11年有期徒刑。通过长时间的上述申诉,司法机关在受理过程中不过是走走过场。 在洪城监狱。服刑期间。我多次向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毫无音信。直到2019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迫于上级压力。勉强受理了此案。只不过是走个过场。在黑暗的旧社会。杨乃武与小白菜三年的冤狱。最终得以平反。而在伟大的新中国,十几年的冤狱就申诉无门。工作人员竟竟然说,这是江西的省情。冤假错案得不到有效的纠正。江西省司法机关如此的胡作非为,作为一个江西人,我感到非常的痛心。江西的司法机关竟然自己可以不按法律程序办事。还自称是这是江西省的省情。江西司法机关可以不依法。这次江西人可以不要脸。还是司法机关可以不要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