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提上日程,我真的非常痛苦,不能给女儿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是我最大的痛。在日夜煎熬中我想就这样过算了,可是这样过对小孩真的就好嘛?我太纠结了。
我今年42岁,他43岁,我们认识3个月就结婚了,我们刚结婚3年半,现有2岁半的小女孩。我们都是再婚,他婚前有一女孩都有18岁了,他婚前的女孩给前妻抚养。我再婚前没有小孩。他是央企的一般职工,我是国家公务员。
自怀上小孩后,我们就处于无性的婚姻,我曾经也主动过一次,但他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我就再也没有提过了。由于我们是两地分居,两年多以来他星期六回来看小孩,星期天就回上班的地方。由于自己要上班,小孩都是叫我哥从老家过来给我带小孩,自从有小孩之后,我白天要上班,下班之后每天忙得都不知自己的存在了,自己一点点时间都没有。他每次回来的星期天早上都要睡到12点钟才起来,基本上是吃好中午饭就回他上班的地方去了。在我怀孕的最初两个月,我就发现他在外勾三搭四的,当初也闹过分手,只是想到我年纪大了,如果打掉小孩,可能今后就怀不起了,再加上他也承诺可以改,我就不再计较。
如今他对我说:他有个情人,他情人的亲戚好友都知道他,也承认他们关系的存在,他们好了五、六年了,而且这个情人说要当他一辈子的情人,他的情人是个有家庭的的女人,且有一个女孩,他情人不想和情人的老公离婚,因为怕伤害他们的女儿,所以也就不和他结婚,但一定要为他悄悄生儿子;所以星期一至星期五他得与情人和他未来的儿子在一起住,只有星期六、天才回来陪下我的小孩。如果我真的调去和他同一地方,他也说只是星期六、天回来陪小孩,其他时间要在他情人那里。他没有钱,他说他的情人是个富婆,是个有家庭的富婆,非常有钱,他们在一起的所有费用都由富婆出,他们马上要装修好的房子也是富婆买的,准备明年就一起住了。更不可思意的是:他曾对我说,他不离婚要这个家, 叫我也去外面找情人,我为他这种行为和思想感到羞耻和恶心。
我们婚后没有共同的存款,婚前我们各自在上班的地方贷款买了房,每个月都是自己的工资还自己的房贷,我和小孩都是住我自己的房子,由于我自己出钱装修房子又要养小孩,现在我的经济也很拮据,他基本上没有拿钱给我,偶尔拿几百元给我,有时星期六、星期天回来时,买点鸡啊其他之类的菜。现在他也同意离婚,但不要小孩,他所有的财产都不给小孩,只是每个月给小孩800元抚养费,如果小孩有大的开支(比如:入托费、学费)我们各自分担,我也随他便了。
我已经历一次婚变, 离婚对我来说是非常痛苦的,这种痛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用7年的时间才把上次婚姻带来的伤害治愈,现在我又要面临再次的伤痛,再说现在还涉及到我可爱的宝宝。离婚之后我也不想找了,再说我带着小孩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但不离婚有个空壳的婚姻对我更痛苦,我觉得这样对小孩成长同样不利。对于他,我还是有点感情的,而对于我他是否有感情,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很少交流,他也不太喜欢和我交流,不在一起的时间我们基本上是没有通电话,星期六、星期天回来,我忙我的家务,除了他有时带小孩,要么就在玩他的手机。对于这个家,我再怎么为小孩着想,他心不在此,我想也没有必要委屈求全了,现在我就牺牲我自己,成全他与情人。我也不知这样处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