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费县薛庄镇白马峪村村主任闵凡玉,昨天下午约4点钟,我村村民带着几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子在我们镇供销社门前演节目跳舞,一伙行政执法人员过来收费,让她们交300元钱才能在那里继续跳舞,因为她们感到不合理,当时给我打电话让我去看看,我走到现场之后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我说是我们村的,她们是小孩也不赚钱,只是娱乐收什么钱,他们让我找张队长,我给张队长打电话说明了情况,他说他们有规定不交不行,无奈之下,我们只能交钱,我和我村村民问执法人员交钱后给开票吧,他们说给开票,接着执法人员打了个电话,然后让我们交500元然后去给开票,没办法因为小孩已经来了,我们只好交了500元钱他们给开了发票才让我们的孩子继续在那里跳舞。我们想不通,我们农村孩子来到镇上跳舞娱乐都要交钱,我们索要发票还要多交200元,这是为什么,来到镇上行政执法人员这样对待我们,如果我们到县里或省里再到北京那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农村孩子难道就应该享受这样的待遇吗,为什么收我们的钱,为什么要发票还多交200元,我们要上级反映,欢迎正义的媒体介入,我的联系电话1510668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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