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两张北京家乐福的银诚消费积分卡,一张是去年春节单位发的,一张是朋友送的。卡上没标有效期,最近去家乐福购物,称过期作废了。和卖卡单位北京银信通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说一定要带原始发票办理延期。 问题是个人没有发票,也无法从公司财务拿到。这种卡,大部分都是年节单位发的或送人的,不可能拿到发票。 您这个过期180天作废的规定及卡的有效期又没有标在卡上,绝大部分消费者无从知晓,这从其网站上众多的客户投诉上也可反映出来,这是个陷阱,是对消费者利益明目张胆的侵吞。 可类比的是北京沃尔玛的购物卡,过期冲值就可激活,方便实用。 哪里体现这个公司“诚信服务客户,专业实现价值”的经营理念?做人要厚道,靠欺骗能长久吗? 北京双井家乐福为其提供场所销售,也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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