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新浪xxx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xxx先生:
您好!今天是2011年3月31日,先冒昧打搅您几分钟时间,给您讲一个本人在新浪微博被侵权的故事,这不是愚人节的冷笑话,而是真实发生的、一个普通微博用户被新浪微博管理方粗暴、蛮横侵占个人虚拟财产的故事。
2010年上半年,本人以个人名义在新浪微博注册了名叫“微公益”(weigongyi)的个人微博(昵称),在向新浪微博提供了本人的有关资料后,通过了新浪微博的官方认证,用户名后有了金黄色的“V”认证标志。这个个人微博平时一直都在更新,主要是转发一些关于公益和安全防护知识方面的内容,有时也转发一些与微公益有关的公益内容,很快就用了近300名的粉丝,这让我觉得,能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在新浪微博这个平台来做一些公益方面的事情,也是很有意义的,所以,我还积极地向身边的朋友们推荐来新浪开微博,并注册了微公益的有关域名,打算和朋友们一起做个微公益的网站,扩大做公益的服务范围。
2010年12月,全民公益大会在广东召开,与会的部分专家和学者纷纷提到了“微公益”这个概念,倡导树立“人人可公益”的现代公益理念。“微公益”这个理念开始逐渐让更多的朋友了解和接受。当时,本人还认为,要好好地珍惜自己注册的这个“微公益”微博名称,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地去多参与和支持一些公益的活动,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所以一直很用心地去维护和更新这个“微公益”微博。
12月31日下午,新浪微博运营部有位姓何的负责公益项目的先生(为免给该先生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名字在此省略不提,相关图片打马赛克处理)打电话与本人联系,说是“微”字头的名称很符合新浪微博的发展特性,新浪微博打算在2011年上马很多“微”字头的项目,“微公益”恰好也在新浪微博的发展计划范围,其他一些微字头的名称都搞好了,就是“微公益”这个账号还在个人用户手上,所以新浪微博的管理层希望能尽快把这个账号收回,希望本人能把“微公益”这个用户名(昵称)让回给新浪,由新浪微博官方来使用这个“微公益”昵称。本人当时提出,如果是新浪微博官方需要收回这个账号,希望能提供征用这个个人账号的文字依据或官方证明,这位先生说要先向领导请示。约10分钟后,该男子再次打来手机回复,经请示领导,新浪方面不能提供征用(收回)这个个人账号的文字或证明材料,只是许诺今后新浪微博内的公益项目都是由其直接负责管理,如果本人能把“微公益”这个账号让回给新浪,以后双方可以合作,具体的合作方式就是把本人和朋友制作的微公益网站在新浪微博上给予“V”认证,并放到新浪微博的名人堂那里予以推荐。
说实在的,对这位何先生提到的与新浪合作的话语,本人从来没有去奢望过,也不敢去相信。人贵有自知之明,新浪是跨国大公司、大门户网站,如大象般强大,本人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用户,如蚂蚁般弱小,又没有什么资源,凭什么能和大公司合作呢,所以,对这样的话语,本人是不敢奢望、也不会太上心。只是为谨慎起见,希望能得到新浪方面的书面确认材料,才考虑是否让回这个用户名,同时还明确表态,在和新浪没有正式达成共识前,作为用户方,不会修改自己在新浪微博的个人账号名称(昵称),也希望新浪微博方面不要强行将本人的“微公益”用户个人账号名称(昵称)进行修改。该何姓男子通过短信明确向本人承诺:新浪微博会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才会修改用户账户名称。
谁知到了1月6日晚上,这名何姓男子再次打来电话,希望本人能把“微公益”账号让回给新浪,在本人明确表示没有书面证明不会让出用户名的情况下,该何姓男子又提出本人的真实名字不是叫“微公益”,所以不符合新浪微博的认证条件,不能使用“微公益”这个账号,倘若用户不修改这个账号名称,24小时后,新浪微博官方就要强行修改本人的微博名字,收回“微公益”这个昵称。本人随即提出异议:很多通过新浪微博认证的网络用户的账号就是使用笔名或昵称,一些作家、名人甚至部分新浪公司的高管、中层职员使用的微博账号名称,也都是笔名或昵称,也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但也通过了新浪微博的认证,有“V”标志。为何这些人可以认证?为何原来自己的账号已经通过了新浪微博的认证,并一直正常地使用,现在只是因为新浪微博官方要使用这个账号,就又说这个账号不能认证?就算新浪微博官方认为不符合认证条件,你最多是把认证标志拿走,你总不可能把我的这个“微公益”名字也改了吧,这样的一个公益性质的名字,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应该被强行收回啊!该何姓男子没有回话,直接挂断了电话。
到了1月7日19时许,本人发现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微公益”已被新浪微博官方强行修改了成了“*州市民*”,并再次通过了新浪微博的认证,带有金黄色的“V”字(从而也证实这个强行修改用户账号名称的行为的确是新浪微博官方所为,绝不会是“黑客”入侵之类的行为),在本人连续三次通过新浪微博发出申诉异议后,新浪微博管理方又连忙把“V”字认证给消除掉了,并将“微公益”这个名称屏蔽掉了。在这件事没发生前,在新浪微博上搜寻“微公益”,“微公益”微博是排在第一位的,这件事发生后,截止到3月30日,在新浪微博上搜寻“微公益”用户是搜寻不到的。为免混肴视听,在新浪微博正式向本人道歉以及恢复本人的“微公益”微博用户名称和认证之前,本人将继续停止更新在新浪微博上的个人微博。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了!
不知道新浪微博这样的行为和性质算不算粗暴、蛮横、霸道?这样做有何法律依据?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算得上是微博版的“强征、强占、强拆、强改”?
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当您知道这件事后会有何感想?不知道您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是立即开展危机公关,向用户道歉,还是否认有这样的事,马上更改微博的注册规则,或者是通过有关单位向我们施压,把这件事也屏蔽了?无论怎样,反正事实就摆在这里,新浪微搏的确是做了侵害用户利益的事情,更多相关的证据材料我们也会在必要的时候向相关单位提供证明。
说实话,写下这篇帖子的时候,心情是复杂和沉重,更是痛心的。作为新浪的一名普通用户,从2001年开始支持新浪、关注新浪,虽然自己只是微不足道的新浪上亿用户中的一分子,但从心里面是希望新浪这个门户网站能越做越好、越做越大,能开发出更多的好产品给用户使用,所以一直都在默默地支持新浪,认为新浪是值得信任和可靠的,认为新浪是真真切切会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
但自从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微公益”被新浪官方强制修改、收回、屏蔽到现在,整个过程就像做了一场噩梦那样,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几乎都不敢相信,这真的是发生在新浪与新浪用户之间的事吗?这真的是新浪所做的的?新浪真的就是这样粗暴、蛮横、霸道地对待自己的用户,把自己的用户冷漠推开吗?
这件事发生后,感觉作为一名普通用户,在新浪这样的国际化大公司面前,是何其渺小,不说尊重,甚至连一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缝隙都没有。有朋友很形象地比喻为“蚁象博弈”,一只蚂蚁,又怎能在大象面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曾经很愤怒、很失望、很痛心,这个“微公益”账号被收回后,原来关注“微公益”的朋友也可能会感到莫名其妙,也曾想过另外注册一个与微公益相关的名字继续做一些微公益活动,但心里总会有阴影,总担心新取的用户名称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被新浪看上了,到时又再次被强行收回,那所有的工作又再次归零了。如果连新浪这样一家以媒体、以正义的监督者自居的大门户网站,都可以这样无视用户利益,粗暴、蛮横、霸道地对待自己的用户,那么,作为微小如我等的普通网民用户,在互联网上还有何安全感可言?
现代的文明生活,互联网已经成为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相信大部分的网友都会在互联网上有自己的个人账号。个人在互联网注册的账号,就等于个人用户在互联网上的身份证,是代表自己的一个符号和象征。然而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的个人账号随时有可能被门户网站收回、随时有可能被征用、随时有可能被强行修改的时候,你会是什么感觉?
这件事情的性质,就相当于你的名字本来叫张三,然后,突然有人与你联系,希望你把这个名字改了,另外取一个名字。在你不同意后,第二天,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被别人强行修改了,你会是什么感觉?什么用户至上、什么以人为本,什么用户利益至上等豪言壮语在这种赤裸裸的强改、强征、强占行为面前都是浮云。有时我想,新浪微博这样粗暴的野蛮行径,无疑是粗暴地将我从新浪微博上赶跑了。或许新浪更看重的是名人,我等这样的一个微小用户,无足轻重,但我想,就算微小如蚂蚁,也是应该有尊严,也是应该得到尊重的吧?如果是一百个、一千个、甚至一万、十万的普通用户流失呢?新浪微博会不会在乎?新浪微博在乎的到底是市场份额,还是用户的真实体验呢?新浪微博号称上亿的用户数,不是由一个一个微小的用户汇集成的吗?既然新浪微博如此践踏和不尊重用户,我也曾想过,那我还是另找一家不会粗暴、蛮横对待用户的微博门户重新开博吧,最起码,开得有安全感,用得放心,不用总担心自己的微博什么时候会被网站给强行征用了。除了新浪微博,我的朋友也在腾讯和搜狐注册了“微公益”这个账号啊,腾讯和搜狐也一直在搞微博公益活动啊,那是不是腾讯和搜狐也应该叫我的朋友把“微公益”这个个人账号给让出来,收回由官方使用呢?个人微博也是有知识产权的吧?强行抢来的东西,能用得安心吗?用抢回来的物品去做公益,会有意义吗?
发生这件事,曾经有朋友建议我要把这件事直接向新浪高层反映,有朋友建议我要诉诸于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朋友建议我要在网上曝光。但我一直都忍住了,甚至自己还一直在替新浪说好话,自己开解和劝导自己:这可能只是我个别的例子,可能只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太过简单粗暴造成的,应该相信新浪的主流和大部分是好的,是真的以用户利益为上的,而且,我不想炒作,我只想安静地过自己的生活,静静地上网,所以,尽管有好心的网友提醒我把有关的证据以及与新浪微博管理方的沟通联系记录都作了保留提存,但我都忍住了,我曾想过就当吃了个闷亏算了,因为一只蚂蚁又能怎么去和大象哪里讨个说法呢?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3月30日中午,我在新浪微博居然也看到有用户和我有同样的遭遇,居然这位网友的新浪微博个人用户名也是被新浪微博强行修改,用作了新浪微博的官方微博。我开始思考,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一再发生,以后还会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呢?如果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们作为普通用户,是依然吃个闷亏,还是能怎样去维护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个人为了企业(公司)的利益,做了一些损害客户利益、有违道德和良心的事,其实可以理解,但从个人角度来讲,你起码说句道歉或表示一些愧疚或遗憾嘛,但很可惜的是,从1月7日晚上微博账号被新浪微博官方强行修改和强占后,新浪微博从来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再与我联系过,也从来没有人对此事表示过遗憾或愧疚,我觉得很痛心,这就是一家国际大企业的企业文化和道德底线?是否他们都认为这样的行径和态度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从来没有怀疑,新浪公司里绝大部分的员工和职员都是道德和职业操守高尚的人,甚至我冷静地思考,我也宁愿自己相信,这件事对于新浪管理层来讲,是不知情的,只是个别员工或职员的一时糊涂,我真的不愿将心目中的新浪形象抹黑,但我真的很遗憾和感到失望的是,为何这样的事情偏偏就发生在新浪?
我觉得,类似事情的发生,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如果没有规范、健全的管理制度,就算没有“微公益”被强征、强改,可能也会有“云公益”被强制修改,就算不是这个姓何的新浪职员,可能也会有姓李、姓张的职员会做这样的事情。关键就是对互联网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还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关键是对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很完善的法律法规去保障,也正因如此,也让个别不怀好意的人员可以肆无忌惮地去随意侵害、霸占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所以,经过再三谨慎考虑,我举得还是要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只有广大网民真正有所警示,真正有意识要保护自己的互联网虚拟财产;只有整个互联网行业都关注、都警示、都引以为戒,真正正正尊重用户,并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律,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以后在互联网上使用才会有安全感,才会尽可能地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时间匆匆,只是个人的一些愚见,恳请曹先生及新浪微博管理层能以此事为鉴。记得温总理曾经说过,房地产商应该留着道德的血。同理,个人建议像新浪这样的大门户网站、大公司、大企业是否也应该在追求市场占有率、追求市场份额、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自己的员工、给自己的企业文化输入一些道德的血,首先做遵纪守法、立品建德的道德规范,少一些大门户网站高高在上的姿态,少以监督者自居,真真正正俯下身子,真真正正地把网民当成是平等的朋友,真正地把网民的利益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能不能真的像北京某著名火锅的管理理念说的那样:企业把员工当人看、员工把用户当人看。可能只有这样,员工才会真正是把自己当成是企业的主人,才会真正的千方百计地去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利益,只有这样,社会才会真正是和谐的。
阿里巴巴的马云先生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不需要再多一家互联网公司,也不需要再多一家会挣钱的公司;
这个世界需要的是一家更加开放、更加透明、更加分享、更加责任,也更为全球化的公司;
这个世界需要的是一家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对未来社会敢于承担责任的公司;
这个世界需要的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种信念,一种担当。因为只有这些才能让我们在艰苦的创业中走得更远,走得更好,走得更舒坦。
同样,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我真的很想讲:我们不需要再多一家微博门户,也不需要再多一家号称有多大、多好、多强大功能的微博门户;
我们需要的是一家真正平等、真正亲和、真正分享、真正和谐,也真正有安全感的微博;
我们需要的是一家没有霸道、没有蛮横、没有粗暴、没有强征、没有强收、没有强改、没有强占的微博;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尊重,一种尊严,一种人情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网民在互联网的世界中用得更安心,用得更投入,用得更舒坦。
留几个问题,供网友们思考和探讨:
1、网民在网络上注册的类似的账号(昵称)算不算虚拟财产?
2、网民在网络上注册的账号(昵称)有价值吗?
3、网民在网络上注册的账号(昵称)该怎样合法保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4、如果twitter、facebook这些大网站同样需要征用用户的昵称,会怎么做?这些大网站有没有类似的处理案例?
5、网民在网络上注册账号、微博昵称相关名称的标准是什么?网站征用、收回这些账号(昵称)的标准和范围是什么?哪些账号可以收回?哪些不能随意收回?申诉、裁决机构是什么?
6、到底我们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昵称),我们是有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如果某天,门户网站要收回这些用户名称(昵称),有何依据,用户利益如何维护。发生侵权行为如何去维权?
7、个人用户如何合法保护自己的网络账号(昵称)等虚拟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