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加人祸四川怎么了!!!(图片直播))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28:00 重庆 点击:13388 回复: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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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拆毁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真是无天理无法治!!!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违法暴力拆毁(没有签任何协议),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2012年4月1日开始有施工单位在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施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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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29:01 重庆
  拍摄于2011年6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甲方拆迁人签的拆迁合同照片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5月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启动拆迁!!!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29:29 重庆
  拆迁合同照片拍摄于2011年6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参与拆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位于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范围内

  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2:42 重庆
  拍摄于2011年7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人员2011.7.6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3:04 重庆
  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公建配套建设项目新建林盘广场工程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开工建设

  >>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审批信息 招投标信息 资金拨付信息 项目竣工验收 从业单位信息 从业人员信息
  项目编码: 51010667218034x20110003
  项目名称: 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业主: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组织机构代码: 67218034x 业务联系手机号码: 13981911163
  立项文号(审批地): 金发改投资﹝2011﹞第634号金发改投资2011634 立项审批时间: 2011-9-16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投资规模: 470.50 万元
  资金来源: 区级部门专项资金
  立项年份: 2011 项目所在地: 金牛区
  主管部门: 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 编码、审批部门: 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创建人: 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创建时间: 2011-9-28
  建设地址: 营门口立交桥西北面。
  建设内容: 建设面积约2561平方米,含景观、绿化、排水等工程
  备 注: 该项目现已完成前期立项、批概、核准、清单控制价编制、代理机构比选等工作已完成。

  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 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1】号634号,批复通过。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 无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 无
  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信息: 无
  规划选址意见批复结果信息: 无
  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 暂无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信息: 暂无
  施工许可审批信息: 暂无
  项目核准结果信息: 通过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4:03 重庆
  房屋8级地震都没塌,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就会无故倒塌!!!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4:38 重庆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被成都鑫地公司说成该项目是政府行为,而且拆迁宣传手册上不公示拆迁许可证!!!



  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项目,在成都鑫地公司拆迁宣传手册上就变成緑化广场建设项目!!!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5:40 重庆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7:16 重庆
  四川省地方领导留言板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 请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真正做到“阳光拆迁”
  请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真正做到“阳光拆迁”2011-6-18 14:04 未回复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
  我叫蔡炜,家住: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现房屋拆迁【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查到该房屋拆迁拆许字(2006)第32号拆迁许可证】显示的拆迁方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但现在来拆迁的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在拆迁现场范围内没有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政策、拆迁范围、拆迁工作人员名单、安置房资料、补偿安置方案、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评估报告、拆迁协议书格式样本等拆迁信息,未告知老百姓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
  请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部门告知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真实的拆迁人是谁!
  希望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部门对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拆迁管理。要求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条例》规定的新的管理职责,真正做到政策阳光、信息阳光、信息阳光。

  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查看我的留言,谢谢!
  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留言内容已被隐去,如要查看请与管理员联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 2011-7-11 18:00
  网友您好!您反映拆迁问题的留言,经成都市金牛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06年,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市拆迁管理处申请办理了营门口拆迁项目许可证,后按规定进行了延期,并委托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
  2011年4月20日,鑫地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拆迁户在成都喜马拉雅大酒店6楼会议室召开了拆迁动员大会,就项目的所有信息进行了公布,并在成都市公证处的监督下由被拆迁代表当场抽取确定了评估机构。2011年5月5日,该公司又将评估报告结果、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范围、拆迁人员名单、安置房资料等相关信息在拆迁现场办公室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金牛区房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加强对拆迁项目的管理,督促拆迁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文明、阳光拆迁。
  谢谢您的留言!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7:38 重庆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鑫地公司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启动拆迁,2012.4.1已经在我房屋范围违法施工!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谢谢!!!

  [原创]属地化管理让成都市金牛区违法拆迁肆掠!!!http://163.fm/a3nFIxP 求助顶帖,谢谢!!!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38:45 重庆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40:28 重庆
  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渎职让违法拆迁肆掠!!!  

  意见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 受理时间: 2012-05-25

  处理原因: 情况属实但不需纠正

  处理情况: 您好,收到您关于“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渎职让违法拆迁肆掠”的意见投诉后,我们立即就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向金牛区房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金牛区房管局于2012年5月18日就核实情况作出了书面回复。 经查,申请人蔡炜于4月25日向金牛区房管局提交了“要求获取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相关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拆迁补偿资金证明等事项,金牛区房管局于5月10日以快递的形式向申请人邮寄了《成都市金牛区房产管理局关于蔡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意见》,告知拆迁补偿资金证明涉及第三方权益,不予公开。因拆迁补偿资金证明涉及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权益,金牛区房管局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告知不同意公开后,做出不予公开拆迁补偿资金证明的答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金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2-05-11

  提请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渎职让违法拆迁肆掠!!!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发生违法拆迁至今半年时间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处理解决!!! 2012年4月6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2012年4月1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因对本次拆迁启动的合法性有质疑,向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公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相关信息,要求在信息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但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却回复【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相关拆迁信息属于拆迁公司隐私不予公开,这是违反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2011年5月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还未生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以拆迁人和建设单位名义违法启动城市居民拆迁“锦西奥林”项目。这是违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拆迁信息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奖励办法、安置房平面图、房地产估价报告、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样本、拆迁工作制度及拆迁管理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事项,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除外。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城镇规划实施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时,需要对房屋实施拆迁的,应当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 成都市实行十项公示制度,要求所有拆迁工地在现场公布拆迁法规规章、房屋拆迁公告、房地产评估报告、办公时间和办公制度等十项政策法规、重要拆迁信息。 希望成都市的拆迁真正做到“阳光拆迁”,做到始终遵循一个原则:“阳光”。把所有政策、程序、标准放在阳光底下,让老百姓自己算账,让老百姓自觉搬迁。这既是成都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42:24 重庆

  
  
  

  
  
  成都市公安局2013.4.9回复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3-03-30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暴力拆毁房屋不依法处理解决,无天理无法制!!!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13-04-09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蔡炜、蔡曦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4月7日上午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蔡炜进行了交流。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43:42 重庆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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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53:12 重庆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呢?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55:56 重庆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2:56:20 重庆
  成都市长信箱> 公众来信流水号:20120809160241241 提取码:229493


  信息标题:

  成都市各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互相推诿”造就违法强拆、偷拆泛滥!!!

  来 信 人: 蔡炜 来信时间: 2012-08-01 14:11:28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2012年4月6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2012年4月1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2011年5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甲方】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拆迁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   
  1.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谎称是受拆迁人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但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   

  2.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鑫地公司是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参与拆迁而不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此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附件有备案拆迁合同照片2张)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我的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但成都鑫地公司谎称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附件有成都鑫地公司拆迁人员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4.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   (附件有备案拆迁合同照片2张)   

  5.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打围平整的场地,已经包括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附件有照片为证据)   

  6.2012年4月1日已经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施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成都市建委 2012-04-06 回复,经我委查询,没有查到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3:00:05 重庆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3:00:30 重庆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0 23:02:06 重庆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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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2 09:12:09 四川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3 09:26:59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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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3 09:33:01 四川
  和谐社会 强拆我房 毁我家园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3 09:33:40 四川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权到底!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3 09:38:57 四川
  你承认,或者不承认,事情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你狡辩,或者不狡辩,真相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认错,或者不认错,是非就在那里,不偏不倚;
  你报应,或者不报应,天理就在那里,不早不迟;

  真理总能胜出!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3 09:42:20 四川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4 19:02:48 重庆
  成都市公安局2013.4.23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3-04-18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暴力拆毁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无天理无法制!!!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13-04-23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4月7日上午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进行了交流。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7 23:37:37 云南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7 23:45:10 云南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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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28 21:28:45 广东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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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4-30 23:21:11 重庆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02 09:12:19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18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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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05 20:53:29 重庆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18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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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249179006 时间:2013-05-06 00:27:32 湖南
  好难
  
作者:syszhangliwei 时间:2013-05-06 01:19:06 湖南
  人生感悟:不要问她过去,时机到了,她会毫无保留的告诉你。她要是想见从前那位,让她去,原因是你不让她去,她也会去。为何不表现得大度点,但要让她知道你相当的郁闷。
  
作者:alwcelcel 时间:2013-05-06 02:03:09 湖南
  要做一件事,成功之前,没必要告诉其他人,成功之后,和他们分享快乐。
  
作者:若是遇见她指 时间:2013-05-06 07:40:14 河南
  牛叉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06 17:29:25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18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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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天有礼2012 时间:2013-05-06 17:31:27 江苏
  围观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06 22:11:43 重庆
作者:杨作明 时间:2013-05-07 16:10:25 河北
  斗争胜利!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08 16:28:14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1822-1.shtml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和转帖谢谢!!!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08 21:52:02 四川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10 15:25:27 四川
  成都市公安局2013-05-09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3-04-27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政府部门不作为暴力拆毁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无天理无法制!!!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13-05-09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作者:吉祥如意aJ 时间:2013-05-12 00:28:47 四川
  我每天都被遭非法监视,电话监控........



  大家团结起来,相互顶贴支持!坚信党中央,依法维权,问题没人管,天天网上喊!!

  加油!顶!

  咱们网友有力量------ !

  我们相互支持,一起坚持到底!


  
  
  
  
  
作者:静心oG 时间:2013-05-13 14:22:03 广东
  顶起来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15 09:16:30 四川
  成都市公安局2013-05-14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3-05-10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是暴力拆毁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还是阳光拆迁!!!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2013-05-14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作者:盗房所 时间:2013-05-15 12:19:18 四川
  天涯论坛 > 天涯杂谈 [我要发帖]
  剑阁县盗卖侵占民房两百多户,县委书记向永东说:“全国人大算个屁!”
作者:甜度烦 时间:2013-05-15 12:24:43 河南
  真是无语啊。
作者:有房有车的悟空 时间:2013-05-15 12:32:08 山东
  草
作者:云中马马云二 时间:2013-05-15 19:28:23 江苏
  @蔡炜2011 9楼 2013-04-20 22:37:38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鑫地公司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启动拆迁,2012.4.1已经在我房屋范围违法施工!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谢谢!!!
  [原创]属地化管理让成都市金牛区违法拆迁肆掠!!!http://163.fm/a3nFIxP 求助顶帖,谢谢!!!
  -----------------------------
  天灾加人祸,四川你怎么了? 中国你怎么了? 为什么百姓不能安居乐业?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16 09:31:40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1822-1.shtml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和转帖谢谢!!!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16 14:43:05 四川
  地方领导留言板

  [拆迁] 期望健全法制,依法拆迁!!! 网友: 蔡炜 (110.215.54.*) 2013-2-1 21:51 已回复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部门不作为,暴力拆毁房屋盗窃财物一年多时间没人管!!!

  我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拆迁范围内绝对不是只有一户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49户)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留言内容已被隐去,如要查看请与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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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金牛区 2013-2-7 14:2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有关拆迁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位于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住房属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老成灌路改造工程的组成部分,为公益性绿化广场。该项目拆迁人为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拆迁许可证号(2006)032号2011延14号,拆迁实施单位原为成都建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4月,泰昌公司委托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地公司)作为新的拆迁实施单位,并与鑫地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同时,泰昌公司已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因此,鑫地公司以甲方签订拆迁合同,使用拆迁许可证(2006)032号2011延14号实施该项目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关于您提到的公示拆迁许可证的问题,鑫地公司已在拆迁现场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公示了拆迁许可证、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拆迁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您可在工作时间前往市、区房管部门进行查阅。由于您提出超出政策要求的条件,拒绝签订拆迁协议,鑫地公司未对您房屋进行拆除,并于2011年8月23日将其他已拆除平整的场地移交给金牛区建交局后撤场。
  您反映的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于2011年10月25日晚倒塌的情况,公安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已及时受理,经多方调查,未发现有证据证明系鑫地公司所为。
  谢谢您的留言。
作者:苍耳子1117 时间:2013-05-16 21:42:18 重庆
  这个世界太疯狂。我只能说好好活着。
作者:蔡伟2012 时间:2013-05-17 14:04:25 四川

  我叫唐明海,是成都金仪电工器材厂原属革命老区仪陇县企业法定代表人,于1993年由四川扶贫办招入金牛区土桥(省扶贫开发企业园内),我个人通过借贷筹措资金,陆续投资1200多万元,建设厂房、修建职工住宅楼、茶楼、招待所等。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我的厂房、住宅楼、茶楼、招待所等也合法取得了金牛区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共11400多平方米)。
  从2006年4月起,金牛区政府平台公司——成都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告知我该地需拆迁,我积极配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调整,准备拆迁,但直到2009年才出公告,我再次配合拆迁,于2010年9月才达成书面拆迁协议。
  但是,由于拆迁方鑫地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协议,按协议规定拆迁安置房应在2010年12月6日前交房,但是直到2011年4月25日仍然没有现房安置,又让大家抓阄,说是重新安置,承诺说2011年5月1日就拿钥匙,但之后仍然没有房子,全厂员工无家可归。到了2011年8月9日,拆迁方又说要重新签协议,说是2014年3月才有安置房。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使企业处于完全停工状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职工处于极端的困境之中,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2012年10月30日,在金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兵的协调下,成都鑫地公司与我又一次达成书面协议。虽然该协议对我极不公正合理,我为了尽快把精力和时间调整到新厂的建设、生产经营中,配合政府再次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该协议鑫地公司承诺“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向被拆迁户付款”。但是,当第二天即2012年11月2日,我去要求拆迁方按约付款时,鑫地公司则以各种借口拒绝付款。更为恶劣的是,鑫地公司老总黄庭文居然邀约了一伙不明身份的社会黑恶势力人员持双节棍等凶器将我打成全身软组织受伤、右腿膝盖骨折、内伤严重。现场群众及时拨打110,警察赶到现场时,那伙人迅速逃离现场,否则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由于鑫地公司是政府的国投公司,黄庭文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竟然公开的推翻前一天达成的协定,所实施的不法行为,给党委、政府的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更为让人无法理解。
  2012年12月3日至5日,鑫地公司派出人员带上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强行进入成都金仪电工器材厂进行拆迁,被我公司员工阻挡才未能继续拆迁下去。(情形见现场照片)事态有愈演愈烈甚至发展为群体性恶性事件的趋势。
  更令人气愤而不能容忍的是,2013年1月31日凌晨七时,成都鑫地公司第三次带人和设备到金仪电工器材厂强行进入拆迁现场,随同的有公安、拆迁公司和他们聘用的社会闲散人员百余人,进行强制拆迁。我拿出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机发5668号文件给他们看,随后他们陆续退出现场。)同时,我也准备好了三桶汽油,准备以死抗争,由于他们的野蛮、违法强制拆迁,使我当即昏迷到省医院抢救。
  现年关将至,企业因拆迁影响长达快6年时间无法正常经营,企业工人工资去年至今半年工资未发,为维护社会稳定及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向领导提出以下请求:
  鑫地公司应立即停止公然违反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即使强拆也应具备法定程序)如果一意孤行扩大冲突,我只有以死抗争,用汽油自焚成为金牛区第二个唐福珍。我已经60多岁,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多次拆迁协议未执行,令我身心疲惫,债务累累。我已经无路可走了!!!
  组织调查鑫地公司黄庭文邀约社会黑恶势力手执凶器殴打我和公司员工事件,公布真相,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由于鑫地公司严重违约,一拖再拖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损失,加之物价、房价的不断上涨等因素,请求在成都市政府的支持下依法重新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相邻企业的拆迁补偿标准,因同一地段同类型房产应当享有同等拆迁赔偿、补偿待遇,且在之前应按程序进行评估,这才符合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不能暗箱操作,还我应当享有的知情权。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拆迁,请求对企业经营损失的补偿,依法按物价上涨了的2010拆迁标准,废除2008年的拆迁补偿标准。希望按国务院“补偿不到位,不得拆迁”的政策执行。对金牛区违反国务院【2010】15号文件搞拆迁的行为,上级领导和部门应该依法查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情况反映人:唐明海
  联系电话:13684043629


  附:1.唐明海被鑫地公司邀约的不法人员打伤的照片
  2.违法强折的现场照片
  
作者:蔡伟2012 时间:2013-05-17 14:27:58 四川
  满意度评价
  评价结果 :不满意
  评价时间: 2011-11-29 18:05:02
  评价内容:

  1.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新建林盘广场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2013-2-7 14:28 官方回复: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老成灌路改造工程的组成部分,为公益性绿化广场?

  2.为什么【2011.10.19日成都市房屋管理局公示的2011年度成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细表】,显示拆迁许可证号(2006)032拆迁人还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能于2011年5月启动该项目拆迁工作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

  3.为什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23日已经场地移交给金牛区建交局并撤场,2011-9-16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又作为项目业主立项审批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立项审批时间:2011-9-16.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立项文号(审批地):金发改投资﹝2011﹞第634号
  项目编码:51010667218034x20110003
  项目业主: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为什么【2011.10.19日成都市房屋管理局公示的2011年度成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细表,显示拆迁许可证号(2006)032拆迁人还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还不是拆迁人就能在2011.4.20,喜马拉雅大酒店6楼开拆迁大会了?


  请成都市金牛区拆迁主管部门回答以上问题,并提供营门口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和拆迁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5)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作者:蔡伟2012 时间:2013-05-17 19:43:51 重庆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拆迁许可证(2011延14号)还没生效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以甲方和建设单位违规、违法启动拆迁,而且不按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
作者:蔡伟2012 时间:2013-05-17 22:01:30 重庆
  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毁房屋盗窃财物一年多时间没人管!!!

  [投诉] 成都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4月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还没生效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以甲方和建设单位违规、违法启动拆迁,而且不按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

  投诉部门:
  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纪委、成都市人大、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纪委

  事发地: 成都市金牛区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拆许字2011(延)14号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红线规划范围内,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 2013-2-7 14:28官方回复: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老成灌路改造工程的组成部分,为公益性绿化广场。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为49户。请问[local]1[/local]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拆迁范围内只有公建配套项目没有主体拆迁项目吗?(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49户)

  4.为什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20日还不是拆迁人就能在喜马拉雅大酒店6楼以拆迁人开拆迁大会,并在2011年5月以甲方拆迁人名义签订拆迁协议?

  【2011年10月19日成都市房屋管理局公示的2011年度成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细表,显示拆迁许可证号(2006)032拆迁人还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编码: 51010667218034x20110003
  项目名称: 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业主: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组织机构代码: 67218034x
  业务联系手机号码: 13981911163
  立项文号(审批地): 金发改投资﹝2011﹞第634号
  立项审批时间: 2011-9-16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投资规模: 470.50 万元
  资金来源: 区市县财政
  立项年份: 2011
  项目所在地: 金牛区
  主管部门: 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 编码、
  审批部门: 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创建人: 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创建时间: 2011-9-28
  建设地址: 营门口立交桥西北面。
  建设内容: 建设面积约2561平方米,含景观、绿化、排水等工程
  备 注: 该项目现已完成前期立项、批概、核准、清单控制价编制、代理机构比选等工作,现进行招标前准备工作。



  营门口路至互利西一巷公建配套项目: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 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1】号634号,批复通过。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 无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 无
  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信息: 无
  规划选址意见批复结果信息: 无
  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 无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信息: 无
  施工许可审批信息: 无
  项目核准结果信息: 通过
  · 建设周期: 3个月
  参建单位: 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概况: 景观、绿化、排水等工程
  征地拆迁信息: 无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无
  合同履约信息: 无
  质量安全检查: 无
  备 注[local]2[/local][local]3[/local]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18 13:52:12 四川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20 09:00:26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1822-1.shtml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和转帖谢谢!!!
作者:adhlm 时间:2013-05-21 08:54:16 江苏
  法官兼任总指挥非法强拆 被拆者家产荡尽
  ——聚焦无锡市公民吴兴元家被非法强拆惨状
  (中国社会新闻社 www.isen.cc首席记者 殷宗文)吴兴元江苏无锡人,原来家住新区江溪街道坊前镇春明村北陈巷5号,10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强拆,致使其合法的产权房被荡平,其中经营的“无锡市坊前好太阳纺织材料加工厂”原材料等也损失殆尽。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自此走向了穷困没落。吴兴元说,其儿子在2003年6月30日被拆迁时18岁,现已27岁,前后10个年头,至今没有房子,连结婚都成了问题。
  吴兴元面对记者,说起10年来的维权之路,真是一把辛酸泪啊!原本对法律知之甚少的吴兴元,谈起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头头是道。
  吴兴元拿着厚厚的一摞资料对记者说,他家遭遇的强拆,从始自终,无论是从拆迁手续、程序还是后来的司法程序和裁定,彻头彻尾的违法强拆和枉法裁判。为此,10年来他一直不屈的上访,但现实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家人几乎陷入绝望。
  扫荡式强拆
  2003年6月30日,对于吴兴元家是个黑色的记忆。这天早上9时许,无锡市新区法院副院长带着许多警察及拆房民工强行破门而入,其中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也相继涌入,强行搬走吴兴元家的财物。
  强拆持续了3个小时左右,两台挖掘机前后夹击,吴兴元家的住宅被夷为平地。在强势的拆迁队伍前,吴兴元一家欲哭无泪,悲愤填膺,半世财产和心血就此毁于一旦。
  在强拆过程中,吴兴元家的大部分家具被损坏,家中存放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知去向;强拆者用26辆卡车将吴兴元家小工厂里的纺织原材料和其它家庭财产强行搬运走。据现场目击者反映,在搬运途中由于没有人负责押车,一些高档的生活用品及财物被人拿走,甚至连大米也被掠走几百斤。
  吴兴元说,当时强拆现场很多人都看到,这些强拆者形同歹徒,把家中后宅内小工厂仓库里的纺织原材料弄得一片狼藉,大批捆扎好的白坯布被拉散拉破,大量纺织原材料散落一地,真丝布、毛线团满地滚落,装车时乱丢乱堆乱踩,在强运途中大量原材料被抛失掉。当吴兴元急火攻心,向法院副院长成英要求停止强行搬运纺织原材,以避免损失。该副院长却说“关我屁事”。据吴兴元估计,当时损失的纺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约30多万元。
  吴兴元妻子何永琼当时悲痛得嚎啕大哭,口吐鲜血,昏倒在地。
  吴兴元对记者说,无论如何,我家的合法财产不应遭受如此粗暴对待。
  一场被质疑扫荡式或抢劫式的强拆,就这样在法院副院长成英的带领下轰轰烈烈的上演并“胜利”完成任务了。
  法院院长兼任总指挥的非法强拆
  吴兴元家的强拆,被广泛质疑和诟病的是身为无锡市新区法院副院长的成英兼任拆迁总指挥,主导一场没有合法性的强拆。
  群众反映,该拆迁貌似合法,有新区法院的裁定等“合法手续”作为令牌,执法程序看似无漏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据了解,新区法院当日对吴兴元家实施的强拆是在一系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没有取得国有土地批准文件,没有将该幅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没有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权提起诉讼);没有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无权实施拆迁);没有与被拆迁人吴兴元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而且,“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在本案中既没有拆迁主体资格也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没有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同时,法院在非法强拆时致使财物大量流失被盗损毁,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程序实体皆违法。
  令吴兴元匪夷所思和吃惊的是,2008年3月31日,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时发现,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在案卷里偷偷塞入“关于对吴兴元强制拆迁实施方案(讨论稿)”,在该“讨论稿”中,吴兴元惊奇地看到关于其强拆一案的审判长成英,竟然是当年新区总公司和新区拆迁办组织的指挥组总指挥。吴兴元说,这明摆着是法院副院长成英和新区总公司董事长贡培兴串通一气,非法强拆。
  吴兴元在此前的庭审时曾提出让成英回避,但其赖着不走,依然主导审判工作。
  吴兴元说,这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的官司打到哪里都是个输;这严重违背了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原则。
  幸福家庭跌入穷困没落的谷底
  在强拆迁,吴兴元家经营着自己的小企业,企业效益不错,有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追求,一家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强拆之后,给吴兴元家经济上的损失是毁灭性的,原本富裕之家跌入了穷困没落的谷底,生活难以为继。
  据吴兴元统计,九年前的强拆给他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9年利息50多万元,9年多停产损失利润100多万元,业务全部中断,损失无形资产300多万元。自从强拆至今,吴兴元家没有一分钱收入,维权、生活和孩子上学等花费,家里积蓄已尽。
  按照市场价值,应该给予房屋安置补偿至今没有下落。江溪街道的干部曾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和吴兴元谈话,他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补偿,街道办不敢答应,谁也做不了主。吴兴元说,谁主导违法拆迁,谁来给我一个公道和安排安置补偿。
  吴兴元说,如今全家人背负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压力,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公民权益何以保障?
  吴兴元对拿着一张张照片对记者说,自从2004年以来,他和家人的行踪都有人监视和盯梢,就象犯罪嫌疑人一样被监控;上访到北京,也有无锡当地工作人员截访。
  近10年的维权经历,让吴兴元懂得了什么是人权,他说,所谓人权,即公民权利,包括话语权、私有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对于他个人来说,这三项核心的权利,他几乎都没有。
  10年上访维权无果,公民权益何以保障?谁来解决拖了10年之久的非法拆迁案呢?
  短评: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亟待制度创新
  无锡市新区法院在2003年以“司法强拆”形式(法院副院长兼任拆迁总指挥)对吴兴元的住宅进行强拆,在时间段上,远远早于2011年由国务院颁布修改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的新拆迁条例,这本应成为法治原则践行的正面典型,然而,事实上该拆迁是由法院一手主导的罔顾事实且严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典型违法强拆。
  按照有关的法规规定,该拆迁争议应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先行裁决,但新区法院绕开这一程序,把原本与被拆迁者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拆迁主体和诉讼主体予以确认,该案从程序和起点上就不合法不公正。程序和起点不合法不公正,何来判决结果的合法公正?何况在审理过程中又置基本的事实于不顾。程序不合法加上实体不公正,结果更是南辕北辙。
  从该强拆案看,其实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那只是形式不同,行政必须依法依然有公平,司法遵循法定程序及实事求是,也依然有正义,反之,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均达不到实质性的公平正义。
  公民权利即人权,人权由话语权、财产权和人身自由等权利组成。综观被强拆者在这近10年的际遇,这三项权利可有一项是切实得到保障的呢?被强拆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损害,其诉求无法在地方的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公开表达;其合法财产被荡尽无法得到安置补偿;其不断上访竟然被公开或半公开的监视、跟踪和软禁,人身失去自由。
  现行的体制机体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几近于零,这就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反思和关注,不得不对体制上的桎梏予以严重的关切。
  体制的变革和制度的创新本来就是因应于这些问题和矛盾,力求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
  被强拆者历经10年磨难投告无果,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应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不仅仅立足于解决个案,更在于推动制度创新和体制变革以适应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有赖制度创新,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有赖制度创新。
  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区257号101室(电话:0510—8827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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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21 13:51:16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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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22 14:33:28 四川
作者:蔡伟2012 时间:2013-05-24 22:24:43 广东
  成都市公安局2013-05-22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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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3-05-15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毁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200401-007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13-05-22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作者:强者坐庄 时间:2013-05-24 22:29:43 上海
  川娃子,这些年尔等培植太多贪官污吏狼心狗肺之徒,老天都不答应。要雄起~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27 12:34:45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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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鬼里亚诺净 时间:2013-05-27 12:35:49 河南
  给力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29 09:16:26 四川
作者:meil88 时间:2013-05-30 09:31:12 江苏
  司法腐败的恶性肿瘤一日不根除,
  社会就一日没有公正!
  老百姓就没有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顶起来让那些枉法者腐败者无处遁形。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30 12:50:34 四川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5-30 22:34:44 重庆
作者:无助的眼神2013 时间:2013-05-31 12:28:29 湖北
  反强拆策略:准备好汽油,火力强的鞭炮,强拆车来了就往车上泼汽油,然后把点燃的鞭炮扔向强拆车与强拆队……
  广西桂平人民暴力反强拆,数百村民击退了100多人的强拆队,把警车也掀翻了……政府强拆威胁到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暴力反抗属于正当防卫!当政府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时,公民只能采取暴力措施正当防卫捍卫自己的权益了!
  被强行征地、强拆房屋而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时,不反抗就是在苦难中活活等死!政府强行征地、强拆民房、强制打胎都是违法的!公民暴力反抗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连正当防卫的权利都不敢行使?面对土匪不反抗土匪只会更嚣张!
作者:无助的眼神2013 时间:2013-05-31 12:29:45 湖北
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6-03 09:26:51 四川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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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蔡炜2011 时间:2013-06-08 21:32:04 重庆
  成都市公安局2013-06-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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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3-05-23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毁民房!!!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2012.10.12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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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2006 032 201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2011年10月25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13-06-03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作者:都都的嘟嘟 时间:2013-06-08 21:32:17 广东
  百姓无时无刻不在呼唤正义,谁能给帮忙一下。
作者:恨这灰色的社会 时间:2013-06-08 22:02:16 江苏
  不错。值得学习啊,顶一个
作者:恨这灰色的社会 时间:2013-06-08 22:02:57 江苏
  支持,我认为你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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