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fbx_mail的《我为重庆摔婴案小女孩说句话》

楼主:张字为首 时间:2013-12-10 19:02:00 青海 点击:337 回复:4
脱水 打赏 看楼主 设置

字体:

边距:

背景:

还原:

  你好,fbx_mail。
  我不知道你是在秀下限还在想搏位出名?我有幸看了你的帖子,十分愤慨。无理狡辩,不明黑白,充斥在你的所有字里行间。我想谈一谈我的看法。
  首先,你的观点我不能苟同,你认为大家对于小女孩所做之事进行谩骂是不对的。我承认这里有你做为一文明人的考量。那也只是说话的方式不同罢了。你不懂做得就能叫人说得的道理?你不论几岁,有了主观思想之后,你做的一切事情都必须接受人们的舆论。你是奥运冠军为国家争了光,你就会接受到大家对你舆论的褒奖。你是杀人犯,你就必须接受大家的口诛笔伐。这是人之常情,有什么可议的?
  其次,你不非青红皂白。现在哪个网友真正伤害了小女孩的身体?她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多大你不了解?还要说这样那样,是网友伤害了她?还是她及她的家人伤害了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和做为这社会一员的我们的心?你的帖子里又说你只是说叫她的行为让法律去审判她。知道不知道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法律很苍白无力。大家声援并不是错,还是能正确的表达民愤民意。
  最后,请求你不要在哗众取宠,搬弄是非。请让大家多把注意力放在受害者、弱势者小男孩的身上,你就算是功德无量了。

打赏

0 点赞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举报 | 楼主 | 埋红包
楼主发言:2次 发图:0张 | 添加到话题 |
楼主张字为首 时间:2013-12-10 19:14:21 青海
  请有志之士帮我顶起来,叫他看到。
作者:1557998825 时间:2013-12-10 21:17:18 山东
  顶,祝福小原原,早日康复!
  
作者:文梓涵 时间:2013-12-25 07:29:32 广西
  顶,那家伙又是李家的狗
  
发表回复

请遵守天涯社区公约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