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民及媒体记者:你们好!
我名叫吴建平,是湖南长沙金房投资集团董事长,金房集团是以房地产为龙头的综合型民营企业,解决就业人员上千人,依法纳税过亿元。几年来,我们企业被建设银行湖南分行的夫妻勾结倒走我们数亿元,我们到建设银行要求查看公司账号的全部财务数据,但被拒之门外,现在我们数亿的资金去向不明,企业临近破产边缘!

建设银行湖南分行纵容下属洗钱致企业临近破产?

(银行有权利将存款没收上缴?)
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金房集团公司资金突然紧张,通过自查,发现企业账户被开设400多个,法人账户被开设200多个,上亿的资金不见了!我们公司原财务总监陈奇英有侵占公司财产重大嫌疑,我司于2011年10月报案于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同时把银行提供的对账流水单很多怪异现象和业务中众多违规,违法的现象如实向经侦二大队汇报反映。
但案子经过近二年的侦查时间,经侦支队仅仅查处了陈奇英个人侵占公司几万元的小事,而对我司提供银行出具的对账流水单怪异的现象和业务中众多违规违法的现象,没有任何答复和解释。
据知情人事告诉我,在我司报案后,省建行行长刘力耕找到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说,银行是拿了金房集团公司的钱体外循环去了,金房集团公司没受损失,不要查了。怪怪!民营企业发现企业高管侵占问题报案,与省建行刘力耕什么事?刘力耕为什么冒这么大风险挺身而出来说明情况?
从2011年起,为了查清企业财务问题,我司一直向建行要求出具账号的流水对账单、相关账号的约定书或协议书、历年来的贷款资料等等,建行天心支行从开始提供资料,发现不同时间出具同一账号完全不同的假流水。后期索性拒绝提供资料,致使我司至今无法完全获息我司账户、法人账户、贷款等情况,银行工作人员的态度,服务对我司人员及为恶劣。
后来得知建设银行为了隐瞒涉嫌犯罪的事实,2011年就开始不顾蓄储户,不顾客户利益,也不顾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制度,挺而走险,更改银行后台电脑的数据系统等,不准金房集团和吴建平本人拿资料等荒唐的会议。现将有关建设银行天心支行工作人员蓄意隐瞒贷款、网银、账号、账户相关合同、签定的约定协议等涉嫌经济犯罪如实反映。
涉嫌犯罪事项举例:
①、核实查证2006年建行赤岚支行工作人员刘金凤、彭华英、何丽萍参与转账,客户资金170万元最终被人冒领,银行解释为“网银演习”。
②、客户不知情的前提下,2010年3月建行香樟路支行行长欧阳山从客户吴建平账户尾数7040账上转账48600元到欧阳山账户尾数51602账户,三个月后2010年6月欧阳山又转回客户原账户。
③、2005年非本人办理,非法办理吴建平银行内部证券户,账户:25008001064号码,怕事情暴露,2010年4月在非开户支行内外勾结进行证券号吴建平账户:25008001064号码挂失、换密码、变更、更名吴建平银行卡;6227002920300331535号码, 当日从吴建平账号尾数7040转账1500万到银行卡尾数1535账号进行股票非法交易。
④非当事人办理,私人账户办理相同金额往对公账户同一账号转账一笔业务,现金缴款一笔业务,两笔不同性质业务,受理银行却只承认办理了一笔业务,金额过亿。
涉嫌经济犯罪事实简述
利用一本贷款合同、一个合同号,一个放款账号,放几笔贷款,我司却只收到一笔贷款,银行出具一笔贷款有三种利率证明,签订的借款合同2011年9月20日到期归还的贷款,银行出具了2012年9月20日到期的借款借据,银行解释为“笔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核算建设银行多收客户贷款利息。
银行工作人员蓄意隐瞒我司对公账户、私人账户、网银业务、隐藏贷款资料、办理对公账户及私人账户手续均违规违法办理,账户账号均没按规定到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公司更名后,新老名称及账户账号同时使用几年,公对私非法转账单笔业务上千万一笔,过亿元。财务核查发现“有流水对账单,无进账凭证,有进账凭证,无流水显示”的无数笔,银行出具部分账号的流水对账单怪异现象千姿百态,显示如: “存款没收上缴”(不是司法机关执行),余额显示“越存越少,越取越多” 流水对账单“缺月短日”层出不穷,银行不同时间提供同一账户的流水对账单对比相差上千万一笔,内容显示完全不同等等众多现象,我司要求银行提供公、私账户流水对账单真实数据4年了还没有完整的,2011年银行应该提供我司的资料,到2015年还未提供,期间造成给我司更大的经济损失。
法律是省建行制定的吗?银行真是弱势群体吗?我司在2011年当时不知情的前提下,企业为了讲诚信,从其它银行借款来还了建行天心行的1,95亿元的贷款,在建设银行铁建支行又新增贷了1,8亿元的房地产贷款。省行刘力耕知道后,不分青红皂白把铁建支行行长臭骂了一顿,省行对外公开讲要拖跨金房集团,拖跨了,就不了了之。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及差的文化水平和教养,低级学历素质吗!省行行长职务怎样当上去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刘力耕进行彻底审核!
以上情况我司多次到省银监局反映无果,最后省银监局开出“不受理通知书”告知,上访到北京建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待是鸟无音信!
由于企业在省建设银行无“知情权”得不到自己公司账号的财务数据!无法对项目进行财务成本核算!无法看到账户中涉嫌犯罪的转账业务重点往来证据!!纳税过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在建行不出具资料,无“知情权”前提下被建设银行拖到临近破产边缘!
为了上千员工的生活!为了企业的生存!为了正义和公平!吴建平率金房集团全体人员叩首!泣泪求助!
举报单位:湖南金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举报人:吴建平 138749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