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蛇外逃,别把记者当“维稳对象”
乔志峰
两记者采访时南京六合毒蛇外逃被推倒地,涉事干部已登门道歉。跑了眼镜蛇,急了人心,10月12日下午,一则短视频在社交媒体中广泛流传,两名江苏当地电视媒体记者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采访眼镜蛇外逃事件时,被一名干部模样的人推搡倒地,引发现场混乱。推搡记者的人是六合区雄州街道负责维稳工作的一位领导干部,但当地未透露具体姓名。(10月12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记者在采访时遭遇粗暴对待已经算不上“新闻”了,不少地方都发生过类似的现象,有的记者还因此“光荣负伤”。然而,负责维稳的官员将记者当成了“维稳对象”,却还是令人吃惊。该官员之所以对记者采访反应强烈,可能是认为记者太“多事”,给当地添了“麻烦”。可是,对新闻事件进行采访是记者的职责所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与民与国均善莫大焉,怎么会是“多事”呢?
如果允许我来点“小人之心”,我担心官员对记者“暴力相向”的背后另可能有隐情。毒蛇外逃事件发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相关消息一直都在民间流传,直至不久前在网上传开,官方才发布消息称,今年8月底,该区雄州街道山北村一养殖户家的200多条眼镜蛇外逃,后陆续捉回、打死150多条,还有50多条下落不明。并且,官方除了最初作了个通报,后来就没有再发布任何新的进展消息。这也就是为何记者前往采访的原因。不知当地是否存在试图捂盖子、掩盖问题的想法?保障记者的合法采访权,既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需要。有些热点事件之所以受到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事件本身比较严重,更因为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发布并不那么及时和令公众信服。新闻媒体的及时全面介入,一方面可以倒逼真相,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澄清误解、为涉事单位和地方政府“解围”的作用。何至于要对记者如此不友好甚至严防死守呢?
请恕我直言,看到记者就紧张、对记者抱有戒心的现象,甚至做出“防火防盗防记者”偏激行为的地方和官员,其实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如果自己的工作做得到位,如果自己没有害怕曝光的不足之处,记者尽管来看、尽管来报道嘛,没必要戒备森严、神神秘秘的。即使有时记者的批评报道会给当事部门带来尴尬,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批评报道不也是对工作的一种帮助和促进吗?千方百计“防记者”、捂盖子,只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舆论压力越来越大。从对记者的态度,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地方政府的开明程度,反映出其是否敢于和乐于接受舆论的监督。与其将精力放在“防记者”上,倒不如切实改进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早在2010年,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强调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时至今日,难道有些官员就是这样“支持新闻媒体”的?对记者尚且如此,如果普通老百姓胆敢监督,他们又将如何?期待上级部门能够及时介入此事,彻查真相并做出严肃处理。
问题遭网络曝光后,涉事官员能够登门道歉,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但希望其反应效率如此之高,并非是为了“危机公关”,而是真的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希望当地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时候,不护短、别大事化小,更不要不了了之。同时,还要吸取教训,加强队伍建设,别再让问题官员给正常的舆论监督人为设置障碍,真正维护媒体的监督权和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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