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们,你们欠家人一个遗嘱
文/维扬卧龙
人民日报5月10日报道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最近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当小丽拿着房产证及父母死亡证明到房管局要求过户时,公证处的人说要把爸妈亲戚全部找到,才给办公证。
小丽如今的麻烦,完全是没有遗嘱造成的,如果十年前父亲亡故,曾立有遗嘱,那么房子所有权就属于她妈、她奶奶和她三个人的,如果九年前奶奶死亡前曾立有遗嘱,儿子媳妇婚内买的房子只留给媳妇和孙女,那么在奶奶死后,这房子的所有权就是母亲和她两个人的,如果母亲生前也立有遗嘱,百年之后这房子只给唯一的女儿,那么这房子过户就没有任何麻烦了,当然前提是遗嘱都曾经公证。
现在的父母特别是老人,很忌讳立遗嘱这事,不吉利,过不了心理这道坎;其次,他们认为自己的遗产当然是留给和自己生活的子女的,完全没有现代法律上的概念,也不会想到自己百年后,会有七大姑八大姨会来和孙子孙女争遗产;最后,不想立遗嘱,是因为写个遗嘱不费事,但是交公证费心疼。现在的公证费那个黑心哦,只是盖个公章的事,直接按房产的市场价值万分25到30的收取,一幢房子如果价值500万的话,这在京沪广深很平常,过千万的都不稀奇,就要交上一万五的公证费。
农耕时代计划经济时期,都没有这么麻烦,一是农耕时代那时候政府没有那么不要脸,人也简单,心思没这么复杂,会遵守公认的公序良俗,老子死了财产就是儿子的,不需要公证也不需要官方的认可,更不需要交那笔昂贵的公证费和房屋过户费了;二是那时人穷也没有多少财产可分,所以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惦记着。现在不光俗人在惦记,政府也在惦记,哪怕这房子最终还是有子孙来继承,政府也要拔一下毛的,不交规定的各种费用,那只会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拿回房子。
现在不同于以往的是,主要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过去年轻人早死,一般都是因为战争,战争遗孤反而没人敢欺,那时的人心不敢这么坏,公序良俗也不允许,他的遗产就是和他生活在一起最亲密人的,而现在年轻人猝死或者各种意外死亡,实在不罕见。三四十岁尤其多,这个时候一般上有老下有小,也小有资产,房子就是其中重要的一块。如果没有生产的遗嘱和公证,那么有继承权的除了配偶和子女外,还有老人。如果老人再不立下遗嘱,将给孙子孙女一代的遗产继承造成无限大的麻烦。
这个新闻中小丽的遭遇,将不会再是个例。其实不光独生子女会是这样,多子女的会更加复杂,家庭支柱一旦有意外,而其不是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也会参与到遗产继承中来,如果他们再不立遗嘱,第三代人想要拿到这房子过户权,那真是不死也会脱成皮了。召齐这么多亲属在一起,还要他们都对房子没有觊觎之心,放弃遗产继承权,一齐去公证,真是会把人折腾个够呛的。
而避免这一切麻烦,最省力省事的办法,那就是早早立下遗嘱,并进行公证。因此,年轻的父母们,为了你们的子女将来不会遭遇这么多麻烦,还是早点立下遗嘱吧。爷爷奶奶辈的老人们,为了你们的孙子孙女将来少些心累,还是放弃心结,早点立下遗嘱吧。遗嘱不但是你们真实意愿的表示,也会减少晚辈之间的纷争。千万不要为了省公证费,为了老观念,给后代留下无穷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