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14号,有媒体报道的“李心草为意外落水,尚不构成刑事案件”,后被公安部门否定。根据这篇文章,有几个疑点:
1.文章说:罗某乾用手脚做支撑俯身,将嘴凑在李某草耳边说了几次“你酒喝多了,不要乱了,睡一会儿就好了。”
这是通过什么手段确定的罗某说话?
显然,视频里听不到罗某说的这些话。
2.文章中说,根据笔录显示,罗某乾扇李某草耳光之前,曾征得任某燊、李某某昊同意-----
这应该把这段视频公开,懂电脑的可以提取高清音频。况且说的是笔录,是什么时候的笔录,笔录是否能作为确定的证据?
3.文章中说:罗某乾扇李某草耳光之后,说“啪啪啪,几个耳光就把她kao醒”。...
就算罗某说了这话,难道不能推测罗某为了不让李心草说话,而借“酒醉”进行暴打,把她打得晕头转向,让她来不及说某些事情?凭什么依据就认定为“醒酒”?在中国有哪些地方有扇耳光醒酒的习惯?或者在中国有哪些打耳光醒酒的先例?
4.文章中说:罗某乾等三人为避免李某草酒后伤害自己,在抢啤酒瓶盖过程中被划伤。。。
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照片,罗某是胳膊上抓伤的。那就请指出视频的哪个时间点被划伤、当时的动作是什么样?视频中应用体现,可以推演出动作的幅度、划伤手臂的位置。。。如果罗某指出划伤时的视频完全被别人身体遮挡,连一点动作都看不见,那就有问题了,巧合?正好挡住视频???
大家可以推测,这种情况有可能划伤手指,难以划伤胳膊,况且啤酒盖和手指划伤的痕迹不一样
所以,这一段要提供视频才能准确判断。
5.文章中说:酒吧外的视频监控及对前后出租车司机的笔录显示,李某草打开右侧出租车门后跑到距离酒吧门口约10米的盘龙江落水,罗某乾、李某某昊此时在车左侧,可以排除两人导致李某草落水。。。。
凭借2男与李心草在车的两侧,就确定:可以排除两人导致李某草落水???既然说酒吧外有视频,视频是不是看见李心草自己跳江的?如有,公布这个视频有何不妥?
6.文章中说:警方掌握的完整视频显示,视频中李某草在23时53分左右呈现醉意,此前与罗某乾等人交流愉快,0时13分左右首次出现急躁、砸东西等现象。视频显示,在23时53分到0时13分这20分钟时间内,李某草只离开过监控一次,0:03分独自起身去厕所,0:09返回座位,期间同伴三人始终在座位上。
这段的疑问是,既然说“23时53分左右呈现醉意”,那文章中后面的解释2人同时不在酒桌的时间却是23时53分之后的,为什么不能说明23时53分之前是否有2人同时不在酒桌上的时间呢?
总之,这些疑问都应有一个更全面、更符合逻辑的解释以及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