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媒体,热心的网民朋友:
我叫胡安庆,是胡宗尧的父亲,他是我唯一的孩子。 2019年5月8日中午12点多,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刑侦大队以胡宗尧涉嫌敲诈勒索罪抓捕,关押在广西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可是仅仅3个月后,2019年8月9日,我们就被电话告知我儿子因病抢救无效死亡,让我们尽快去办理后事。听到这个噩耗,我们全家老小如五雷轰顶,伤心欲绝。事情发生至今四个月过去了,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都只是轻描淡写地以正常死亡来回应家属,实在令人寒心和难以接受。 一个活生生的250斤的人被关进看守所,出来时却变成150斤不到的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三个月的时间,我儿子在看守所里是否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疾病是否得到合理治疗,抢救过程是否及时有效,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 为了了解事情真相,我们要求查看胡宗尧的体检报告,监控视频,医疗记录,抢救记录等均被拒绝。 身为一名普通老百姓,自己唯一的一个儿子就这么平白无故地死掉了,现在连寻求真相,讨个说法的地方都没有。我老婆在事发那天起整日以泪洗面,我儿媳也因为伤心过度出现精神异常,患有严重抑郁症,需要每日服药度日,我的孙子也才刚满三岁就没了父爱。恳请有正义感的各界新闻媒体,热心网民朋友,帮帮我们这个可怜的家庭吧!
事件主要经过和疑点疑问:
1. 2019年5月8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刑侦大队以胡宗尧涉嫌敲诈勒索,在床上将其抓捕(当时我儿子因痛风卧病在床数日),关押在广西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疑点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章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胡宗尧在被抓的时候痛风发作已卧病在床数日(生活不能自理),在收押体检过程中查出有高血压(体检结果180,高血压III级,属于最危险的高血压,有可能出现脑出血,心肌梗塞,心衰,肾衰等多种并发症并危及生命安全)且法医的尸检报告也证实其患有高血压病;胡宗尧的尸检报告显示其死于心脏病(患有发生生命危险的疾病)且高血压对其死亡有促进作用。 为何看守所不按照条例规定处置及时上报公安部门胡宗尧不具备羁押条件还是继续羁押?在此过程中,看守所是否有失职行为?
2. 2019年7月2日,家属委托律师基于胡宗尧的病情(高血压,痛风,胃病等,且其本人也向律师表示因患病身体极度不适)向公安机关申请对胡宗尧进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均被以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驳回,且没有任何的书面文件。即使申请将我儿子转去其他医疗条件好一点的监狱医院,也被无情拒绝。疑点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何刑侦大队拒绝这个合法合理的请求?如果当初我儿子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也不至于枉死在看守所里了。 在这个过程,刑侦大队是否有失职行为?
3. 2019年8月9日晚上9点多,我们听到这个噩耗后,立马从广西北海市(离防城港市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赶往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被告知我儿子的遗体已经被放到殡仪馆,且当我们快速赶到殡仪馆时,对方以领导不在,不允许我们看我儿子的遗体。第二天一早9点多,我们就赶往殡仪馆要看遗体,也是被各种阻挠和拒绝。在家属苦苦哀求和多方联系看守所工作人员,等到将近中午12点,才让家属代表进去看遗体。看到遗体后,我们发现,我儿子被抓时一个将近250斤的大胖子,现在却变成了骨瘦如柴般目测只有150斤不到的冰冷的尸体躺在停尸间里。 疑点疑问:为什么看守所不等我们见我儿子最后一面,就急匆匆把遗体送往殡仪馆?在家属要求看遗体的过程中百般阻挠?生前我们没能见我儿子最后一面,死后为什么还不给我们拍照留念,抢夺我们的手机?我儿媳妇在8月7日早上接到看守所的一个电话,告知我儿子因痛风加重转到第三分院接受治疗,对方让我儿媳妇在外面照顾好老人,照顾好孩子,以后好好生活。回顾整个事情,我们严重怀疑我儿子在8月6日或者8月7日已经死亡。为什么8月9日才通知家属。假如我儿子胡宗尧如看守所所述,是8月9日19:02去世的,为什么21:47才电话通知家属?家属见到遗体时,中间仅隔了15个小时,按理这个时候的尸僵达到峰值,全身僵硬才对,但是家属摸到遗体时,是柔软的,手摸之处,肉体能凹进去,这符合去世2-3天尸僵消失现象。整个过程,他们是否有意在隐瞒什么?
4. 2019年8月14日,家属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将病历进行复印和封存。一开始医务科以家属没有死者身份证为由,拒绝家属封存病历的要求。后来我们依据法律法规告知医务科,可使用户口本申请病例封存,医务科才向院长申请答应家属进行病例封存。医院医务科科长梁李素亲口承认,在我们家属复印病例之前,没有任何人来复印过病例。 疑点疑问: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给的病例和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的病例有多处不符,看守所的病例哪里来的?两份不一样的病例,到底是哪方在作假?这里面还有哪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5. 2019年8月20日,我们家属经过十几天无数次申请看守所提供任何关于我儿子的资料(收押时的体检报告,在押期间的用药治疗记录,病危时的抢救记录,在押和抢救过程的监控视频等),均被无情拒绝后,我们只能无奈选择进行尸检。经过将近两个月的漫长等待,2019年10月15日,法医鉴定报告表明:我的儿子胡宗尧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高血压,坠积性肺炎及肺动脉血栓栓塞(肺动脉起始部)对其死亡具有一定促进作用。此外,法医鉴定报告还显示:我儿子胡宗尧因为长期卧床不起引起了尾骶和脚踝压疮,在羁押期间行走不便,凝血功能异常为血栓形成了危险因素;左侧第3-5 肋骨于锁骨中线处骨折;左手背只见一处针眼;存在贫血,低蛋白血症。疑点疑问:A.法医鉴定报告上所描述的致胡宗尧死亡的病均属慢性病,是看守所没有妥善及时治疗导致了我儿子的死亡;B.胡宗尧因为长期卧床不起引起了尾骶和脚踝压疮。说明胡宗尧在看守所里面生活已经明确不能自理,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看守所应该主动申请更改强制措施。是看守所失职导致我儿子的死亡。 C.整个治疗和抢救过程中只有一处针眼,家属严重怀疑看守所没有尽到治疗和抢救的义务。D.法医鉴定报告中显示胡宗尧左侧第3-5 肋骨于锁骨中线处骨折。 家属严重怀疑我儿子在看守所期间遭受虐待。E.低蛋白血症的临床表现为营养不良。从被关进去250斤左右到死亡时暴瘦到150斤,家属严重怀疑胡宗尧在看守所期间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无法正常摄入食物导致营养不良。F.看守所,调查组为什么始终拒绝提供我儿子的资料(收押时的体检报告,在押期间的用药治疗记录,病危时的抢救记录,在押和抢救过程的监控视频等)?这里面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事情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了四个月,我们死者家属每天奔走于防城港市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政府,信访局,没有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调查结果,只是冷冰冰的一纸回复:胡宗尧属于正常死亡,看守所没有责任。 以上种种疑点疑问,怎么可以说我儿子是正常死亡,看守所没有任何责任呢?这不是罔顾事实,睁眼说瞎话么?我们实在是不能接受这样的结论!
法治中国,朗朗乾坤,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有冤屈也不能得到伸张了吗?我们死者家属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投诉无门了。恳请各界新闻媒体和热心的网民朋友,帮忙转发曝光,给我们这个可怜的家庭指一条明路吧! 跪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