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必须立即马上对苟晶予以表彰
苟晶夸大其词,说自己是学霸高考被冒名顶替了,于是引起网友围观,于是引起当局重视,于是十五名犯罪分子被抓。
后来网友发现苟晶不是学霸,觉得被欺骗了,又发现苟晶生活并不穷困,觉得自己同情心受到了100点伤害,又发现苟晶借机为自己的生意搞营销,于是嫉妒心受到10000点暴击,于是网友们破口大骂。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想问问广大网友:
1、举报人和受害者一定要穷困潦倒,或者装作穷困潦倒,你们才会关注,这是你们的问题还是举报人和受害者的问题?
2、举报人和受害者一定要夸大其词,你们才会关注,这是你们的问题还是举报人和受害者的问题?
3、举报人必须大公无私吗?举报人不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吗?举报人冒着被罪犯打击报复的风险为社会清理蛀虫,不该获得补偿吗?
4、我就是要报复犯罪分子所以举报他,这种行为对社会有损害吗?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规定见义勇为可以加分,我就是为了加分去见义勇为,这有什么不对?就算苟晶为了博眼球,为了搞营销而举报,那又如何,清理了十五名犯罪分子,对社会贡献不大吗?我觉得至少比99.99%的网友社会贡献都大。
中国有种习俗,就是宽容坏人,苛责好人。网上时不时就会有人跳出来挑英雄的毛病,为各种奸人找宽容的借口。宽容贪官,苛责清官,宽容罪犯,苛责举报人,就是这种流俗的体现。
苟晶夸大其词了,苟晶搞营销了,但是苟晶真真实实地举报了犯罪,冒着被十五个权势家庭打击报复的风险,真真实实地为社会清理了十五个蛀虫。
受害者是不是必须穷困潦倒?举报人是不是必须大公无私?中央对苟晶此事必须立即马上发表明确的说法,否则将贻害无穷————我是不是在危言耸听?
君不见南京彭宇案,中央迟迟不发声,导致民间舆论嘈杂,价值观颠覆,中国社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十于年,为了扭转颓势,中央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如果早发声,早正本清源,这些成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举报犯罪是有风险的,所以举报人必须受到保护,举报行为必须受到表彰,举报人的夸大其词或者信息不准确,必须予以容忍,举报人的正当利益诉求也必须予以保护,要求举报人必须大公无私,这种无理舆论必须予以遏制!
所以我请求中央立即马上对苟晶的举报行为予以肯定和表彰!苛责举报人宽容罪犯,这种历史污浊必须马上予以遏制,否则中国的道德和法制建设,又要在混乱中摸索很长时间,中国社会也将付出很多本可避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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