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制造者及操纵者,你们作为国家执法者及国家法律的守护者,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制造“枉法裁判”是严重的犯罪! 然而你们仍然明目张胆的故意制造枉法裁判是执法犯法,性质及影响尤为恶劣,人民为此深恶痛绝.难道你们忘了自己许下的誓言了吗?“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终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主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是什么原因让你们置国法和自己许下的誓言于不顾,故意制造枉法裁判?金钱?关系?人情?还是后台?
也许你们认为自己的手段是高明的,后面有人给你们撑腰,你们就不怕了,错了就错了.....但是切莫忘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当今国家高度重视防腐的大背景下,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坚强、坚决,新闻媒体及网络等反腐方式越来越健全的情况下,你们仍然胆敢利用自己的权利,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弄虚作假、未审先判、枉法裁判.实在是低估了国家严惩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低估了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请你们记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践踏的时侯,无论是任何人,都会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地和敌人斗争到底的!
你们应该清楚,现在对打击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全国上下高度重视.司法系统中的黄松有、张弢和乌小青等纷纷落马,失声痛哭.....,难道你们就没有从中“领悟”到什么吗?奉劝本案的枉法裁判同盟,你们的伎俩是瞒不过大家的眼睛的,是不会得逞的。你们凭借自己手中的权,故意制造枉法裁判,你们将会为此付出你们应该付出的代价!
附:李东生被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19时40分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媒体出身“转行”政法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东生,1955年12月出生,现年58岁,山东诸城人,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大学学历。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正部级)、副部长,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十八大以来,共有两位中央委员接受调查,之前一位为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