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海口市民给媒体爆料,反映发现问题井盖。于是,记者现场走访并通过热线12345反映该井盖问题,得出反馈:这并不是供电、市政排水等部门所管的井盖,而是属于城金市场方面自建的排污设施。
海口供电局秀英供电所抢修人员查看后表示并非他们管,转给市政;随后,海口市政排水应急抢修人员查看后,表示不属于他们的井盖,应该属于城金市场自建的排污设施,于是将办件转给社区居委会跟踪;最后联系上城金市场,却因为周末管理人员未上班,表示将在周一(11日)进行整改。
从供电局到市政排水,这一过程让民众看到了“各司其职”的优良作风,供电局最初赶到现场查看,经发现并非我方井盖,果断选择逃离现场。再说城金市场,管理人员周末不在岗,问题井盖就自然而然顺延到工作时间解决。不得不说,这种为民办事的精神很有时间观念。
从
海口城金市场现“竹签井盖”这篇报道来看,不管是供电局还是市政排水,都是通过井盖自身的形状、材质来判断是否属于自家管的范畴。那如若没办法确定井盖到底是谁家的,是不是就应该理所当然的选择不管?
犹记得,前段时间,海口大水,不少井盖都被冲开,不少路过的市民要么用就近的障碍物遮挡井盖以提示此处有“陷阱”,要么守在井口旁边,口头告知路人此处有“坑”。这些井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市民,为何却能自发为它服务?相关部门也应如此,及时不能完全解决好问题井盖的现状,但起码也应该有一个草率的处理吧,就“竹签井盖”事件来说,市政排水工作人员拿出一个警示锥立在破损井盖处,以提醒过往路人这一行为,妥妥的值得点赞啊。
然而,针对问题井盖这一报道,不仅仅要看到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和态度,也要看到“竹签井盖”的出现。那么,请问,道路井盖对形状、材质到底有什么多少套标准呢?自建井盖又是不是不同于道路井盖的某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