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的10岁女孩杨晓燕被同村青年杨光毅强奸杀害的事,这几天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并不是这个案件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而是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竟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改变一审判处杀人犯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二审改判杨光毅死缓,使得他逃过一死。而理由仅仅是杨光毅投案自首,对案件的侦破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理由,只能说是强词夺理。难道他不自首,这个案件就侦破不了吗?那么还要公安机关干什么?而且,自首并不是一定就可以抵消或减轻罪行的刑罚。当年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也是投案自首的,但是他还是以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一次杨光毅的罪行并不亚于药家鑫,而且除了杀人罪之外还有强奸罪和抢劫罪,何况强奸的还是未成年的女孩,更加罪不容诛。所以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对二审判决表示强烈不满。要求重审此案。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希望最高人民法院不负众望,能够做出公正的决定,使得被害者在天之灵能够安心。另外,两会即将召开,希望被害者家属向代表和委员申诉,相信代表和委员们还有良心的话,也会关心让死者得到公道的。但愿我的这些希望不要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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