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原榆林市榆阳区电力局副局长李玉清腐败问题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榆林市监察委员会:
举报人:李世雄,男,汉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乡断桥沟村1组14号,身份证号:612701196310184018,联系电话:15959184820。
被举报人:李玉清,男,汉族,1964年5月11日出生,党员,原榆阳区电力局副局长,籍贯榆阳区大河塔乡段桥沟村人。
主要举报事实如下:
一、2009年—2017年,被举报人利用职务权力之便,在电力工程上组建自己的施工队施工,自批自建,暗箱操作,在按装500KV变压器上每年上百台,都要索取贿赂后才给按装施工,在电力系统安排自己的亲属十几人。
二、被举报人以安排其工作为名,索取举报人财物和现金约5万元多,至今没有结果。
三、2011年,被举报人在陕西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入股,利用售房便利,伙同其弟李延胜实施一房二卖诈骗几百万元的行为,损害群众利益。
四、被举报人隐瞒个人财产,拥有房产几十套价值上千万元。
即:1、榆林市金都名仕1号楼2单元1201一套。
2、榆林宾馆巷家属院1号楼3单元201号一套(转让其女儿名下)嫁女陪妆红色奥迪Q3一辆,价值40多万元,现金20万元,房一套。
3、榆林古城东路三秀巷东三排5号平房一套卖给王艾伟。
4、榆林君岳华府新开发楼盘6号楼2单元101号房产11套。
5、西安有房一套。
6、榆林长虹路28号林园小区6号楼3单元302室一套在其弟李延胜名下。
7、榆林古城东路三秀巷家属院二排6号,独院平房一套在李世仁名下。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是国家干部,党员,利用权利职务之便,经商、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财产于自身收入实际严重不符,希望上级严查为盼!
以上所写举报材料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