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的起因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下曹村、文赞湾、村民曹建设,在文赞湾承包16.8亩耕地(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止)已种植了2万棵葡萄苗,2020年6月12日,13日,15日,遭到下曹村,村妇女主任老公曹建华,侄子曹树启,堂兄弟曹庭仲,三人为首,三次强行故意毁坏耕地,恶意报复性强行毁坏耕地上已种植了的2万棵葡萄苗。(损毁价值,耕地恢复需5千元左右,2棵葡萄苗与人工运费4万多元,共损失5万无左右)
二,证据
1,他们三人为首,三次毁坏耕地和报复性故意拔毁2万棵葡萄苗的行为,曹建设每次都通过110报警平台报过警。
2,他们毁坏行为有图片,有视频。(以上交,大箕铺镇派出所)
3,葡萄苗价值,有收据,售卖葡萄苗老板本人已到派出所做笔录,证明。
三,神奇的回复
2021年1月14日收到〈冶公(箕)不立字[2021]5号 不予立案通知书〉
曹建设:你于2020年6月13日提出控告的大箕铺镇下曹村文赞湾故意毁坏财物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附,原件图片和申诉书)
三,神奇不解之处
问题1,事件明显是,曹建华、曹树启、曹庭仲,三人为首故意毁坏曹建设承包耕地和耕地上已种植了的葡萄苗2万棵,损失价值5万元左右。(视频,图片可证明)
问题2,曹建设应控告,曹建华、曹树启、曹庭仲三人为首及一些毁坏葡萄苗的人,为什么成了〈控告文赞湾〉了?(是否包庇他们)
问题3,〈文赞湾〉是下曹村第六小组湾名,不是人名。
问题4,难道是曹建华、曹树启、曹庭仲为首,及带领十几人,可代表文赞湾吗?(太历害了)
问题5,曹建设本人也是文赞湾村民,还有那大部分已收曹建设租金和没去毁坏的人,谁能解释一下这事情?(可能曹建设本人也同意他们去毁坏)
问题6,曹建设应控告他们,6月12日、13日、15日三次的故意毁坏财物案,怎变成了只有6月13日一次了?(是否,避重就轻)
问题7,没有犯罪事实。难道曹建设提供的每次的毁坏视频和图片,葡萄苗的收据和售卖葡萄苗老板本人到派出所作证(已录笔供),都是假的?(是否视而不见)
问题8,曹建设向派出所要求出具2020年6月12日、13日、15日的报警记录,可派出所只出具了6月12日、13日的报警记录,6月15日的没有(这次是他们恶意报复,故意大规模全部毁坏的重要证明),办案民警说是,曹建设记错了,那天没出警,所以没报警记录。(曹建设早已经给过派出所6月15日的破坏视频,里面有警察人员在场)不知为什么不给?
四,文化有限,请大家帮忙分柝一下,这些问题是怎么出现的?怎么解释?还有什么问题?执法人员有问题吗?
五,现已向大冶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不知后续怎回复,再向大家请教。(假如没有合理解释,下一步是到省公安厅还是直接去北京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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