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形镳 2017-04-03 02:36:59
@谁谓尔无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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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俺看吧,总检察院千万不要起诉那4位警员与协警什么渎职罪,人家出警依足了最高法对此类案例的司法解释,也就是警事行为正当合法了。
你要起诉该次警员出警有任何失当,人家老赖马上就讹上你:
都是你公权失当造成了俺的损失,你就拿你的公帑,去赔付死者与伤者900来万的赔偿金吧。
讨债人家属,也不去讨债了,转向政府门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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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aassdd2015 2017-04-03 03:03:08
嗨!会不会看新闻!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你说的高检在哪?别睁着眼睛说瞎话,chengb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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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MO 2017-04-03 0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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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4月2日讯 据聊城新闻网: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全面深入、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工作。调取有关报警电话录音、与苏银霞有关的投诉、相关的报警处警视频和记录等资料,查阅分析处警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厂区监控录像、卷宗笔录等资料及视频,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取证谈话。
经调查, 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