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论是公司和个人都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掌握一些税收知识是企业管理和资本筹划的基础。
那么美国绿卡和个人税收之间有何利害关系呢?
随着2006年至2012年3月美国投资移民计划(EB5)的启动,美国共批准了14,708件投资移民案件,其中一半是中国人申请的投资移民案件。
2013年和2014年是富裕的中国人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又一个高峰期。据《福布斯》杂志报道,仅在2013年,美国批准了投资移民案,而中国富人占80%。
作为在美国获得绿卡的直通车,投资移民一直在国内高净值人士中很受欢迎。但是,持有美国绿卡在个人税收筹划中会面临许多不利后果。
下面,让我们对持有美国绿卡的相关税收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问题1:持有美国绿卡是否是美国纳税居民?
根据美国国内法,是税务居民。
在获得美国绿卡后,将很难应用与外国有更紧密联系的免税政策。因此,根据美国国内法,不可能排除成为美国税收居民的后果。根据美国税法,持有美国绿卡的个人自然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问题2:个人只能以美国纳税居民的身份接受税务居民身份判定吗?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只能接受成为美国纳税居民的身份吗?
不可以,但是目前,只能依靠税收协定中的双重纳税居民规则来宣称个人是美国的非税收居民。
如果根据美国税法将某人视为美国的税收居民,并根据另一国的税法将其视为另一国的税收居民,则该人将被视为双重征税居民。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仍然可以要求税收协定优惠。
例如,根据前述的美国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据称个人是另一个国家的税收居民和美国的非税收居民。为了提出这样的要求,税收协定中必须有一个条款来解决双重征税居民。
并不像一些马绍尔公民,可以既享受美国绿卡待遇,又不用承担所有的美国永久居民税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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