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寒风萧索。看到有些站街女衣着很少。在风中瑟瑟发抖。有同行者叹道:这一晚五十欧也不好赚呀!
红灯区,这个词语首先出现于1890年代的美国,当时妓女会将红色的灯放在窗前,以此吸引顾客。
自上世纪中期,欧美大刮“性解放”和“性自由”风,作为发达国家的代表,荷兰、德国曾先后立法保障“性工作者的合法工作权利”。
意大利曾试图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对卖淫合法化进行表决;澳大利亚甚至允许一家大妓院发行股票上市。
一战后,德国经济社会一度瘫痪,越来越多的女子到妓院找工作。
纳粹党上台后,虽然将众多妓女们扔进了集中营,将她们标记为“堕落者”,但也并没有完全取缔妓院,还给其留下了“可掌控”的生存空间。在1927年的“对抗性病法”通过之后,嫖娼甚至都算不上违法犯罪了。
到了二战时期,为了保证兵源——-男子的生理健康、减少性病传播风险,当局还建立了临时的妓院即(军妓)。

2002年德国《卖淫法》出台。该法案旨在保护“妓术人员”的合法权利,看起来对他们是有利无害的。实际是保护资本者的权益。国际组织TAMPEP的一项研究表明,全德国大概有约40万名全职或兼职性工作者(其中93%为女性,4%为男性,还有3%的跨性别者),每天为120万个嫖客服务。
但是据调查统计,欧洲国家的性病和艾滋病患者超过 15% 都是嫖出来的;德国性工作者里有 72% 遭受过暴力威胁;欧洲有一半的毒品交易都在红灯区完成。德国的性贩卖和性剥削活动历年涨幅增加,受害对象主要是东欧和中东的妇女。德国性工作者的最大来源:德国妓男妓女中有超过70%的外国人,以东欧为最多。德国本地人从妓少为什么?
德国有欧州第一妓院之称。对于卖淫嫖娼,不外两种看法,有认为这是西方有人权,有自由的体现。是减少强奸犯罪的好方法。而另一种看法则大相径庭,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合法化,无非一个钱字,卖淫者,做这无本生意,是为了来钱快,而资本者则可从中获得多种连锁产业的高额回报。嫖娼者也要是有钱人才行,这给了富人们合法的洗钱机会,给了社会藏污纳垢 的所在。而当整个社会对此都毫无羞耻心的时候,人类还是人类吗?还有什么道德可言?试想,如果你的家人有一个是从业者,你不会恶心吗?你会让你的老婆去卖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