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老年人体协向企业拉赞助数百万元的使用情况没未向社会公布归谁管
海南农垦老年人体协向企业拉赞助数百万元的使用情况没未向社会公布归谁管?
海南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海南省农垦老年人体育协会是在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服务类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琼民规〔2021〕5号),海南省农垦老年人体育协会在省民政厅登记才合法。
据民政部>全国社会团体查询,显示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6302R,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法定代表人:张发强。民政部的这个查询网上查不到海南省农垦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登记信息。
在“天眼查”查询,查到海垦五指山市农垦大院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690013962974875;也查到海南省农垦文化体育协会的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60000503863465U。但是,查不到海南省农垦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信息。
问:
1.海南社会组织网的主办单位是省民政厅吗?
http://www.hnshzzw.com/
该网没有注明主办单位?为什么不敢公示谁是主办单位、谁是协办单位?
2.海南省民政厅设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查询网吗?
3.海南省农垦老年人体育协会是否在省民政厅办理登记?是否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办理银行账户?
4.海南省农垦老年人体育协会向农垦企业拉赞助上百万元(或数百万元)的使用情况未向社会公布归谁管?
https://3g.163.com/dy/article/FJ9RNLQ40530WML8.html?spss=adap_pc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